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20

920.“把它扔进神

920.“把它扔进神烈怒的大酒榨中”表示在一切属灵真理方面对圣言的歪曲,以及随之而来的诅咒,因为没有属灵良善,也就是没有仁爱。这从“酒榨”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榨”是指真理从良善中的产生;因为被放到酒榨中的“串串或挂挂(葡萄)”和“葡萄”表示属灵良善,产出的“(葡萄)酒”表示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参看AE 220b, 376节)。“酒榨”因表示真理从属灵良善中的产生,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从邪恶中的产生。因为正如良善产生真理,与良善对立的邪恶则产生虚假。“酒榨”在此表示在一切属灵真理方面对圣言的歪曲,因为它被称为“神烈怒的大酒榨”,“神的烈怒”表示人对真理和良善的蔑视和弃绝。弃绝的主要形式就是对圣言字义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属灵真理,或天上的神性真理。这种歪曲关闭天堂(可参看AE 888节)。此外,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如所有处于邪恶,没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不能不产生虚假。因为正如良善产生真理,邪恶则产生虚假。“神烈怒的大酒榨”也表示诅咒,因为这是结果,还因为经上说“神的烈怒”和“大酒榨”。这就是“酒榨”所表示的,这一点接下来要从圣言来证明。

此处要用几句话来说一说真理从良善中的产生,以及虚假从邪恶中的产生,这种产生在灵义上由“酒榨”来表示。其起源和原因是,一切良善都来自爱,被爱的东西带来快乐;由于快乐是受欢迎和愉悦的,所以凡属于爱的东西,人都会出于快乐思想并确认之。由于爱及其快乐构成人的生命,所以当人出于爱及其快乐思考时,他就是出于他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来思考。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人们死后成为灵时很清楚地看出来;那时,当他们出于自己思考时,只能出于他们自己的爱来思考,因为他们的整个生命就是他们的爱。因此,既然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思维,那么明显可知真理是如何从良善中产生的。

论及良善和真理的话也可论及意愿和理解力;一切良善因属于爱而属于意愿,来自良善的一切真理因属于思维而属于理解力;因为意愿热爱,理解力思考。论及良善和真理的话也可论及热和光,因为属灵之热是点燃意愿的爱,属灵之光是光照理解力的真理。事实上,属于意愿的一切爱在理解力的光中呈现出自己的形像,它在那里认识自己,想要看见自己,因为它爱自己;这就是为何人思考他所爱的。

论及真理从良善中产生的话也可论及虚假从邪恶中产生。因为一切邪恶都属于爱,并因此热爱虚假;由此而来的邪恶属于意愿,虚假属于思维,或说邪恶属于意愿,来自邪恶的虚假属于思维。说这些话是因为,“酒榨”在灵义上表示真理从良善中的产生,也表示虚假从邪恶中的产生。“神烈怒的大酒榨”还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因为对圣言的歪曲就是虚假从邪恶中的产生;事实上,邪恶就是那歪曲者,因为邪恶热爱思维中它自己的观念,思维为了说服而渴望在圣言中找到对邪恶的确认。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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