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6.“是有权柄管火的”表示因而在属天和属灵之爱方面。这从“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对主之爱存在于天堂里那些被称为属天天使的人中间,对邻之爱则存在于天堂里那些被称为属灵天使的人中间;“火”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对自我的爱存在于地狱里那些被称为魔鬼的人中间,对世界的爱则存在于地狱里那些被称为撒但的人中间。在圣言中,“火”就表示这些爱(可参看AE 68, 496, 504, 539节)。论到这位天使,经上之所以说“他有权柄管火”,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在爱之良善方面的毁灭,这种毁灭被归因于这位天使,正如在教义之真理方面的毁灭被归因于前一位天使一样,故经上说后者“手里拿着锋利的镰刀。”这清楚表明,经上说“这位天使有权柄管火”是什么意思,即:他要荒废教会里的属天和属灵之爱,以及这爱的一切。
教会的毁灭被归因于一位天使,就像在圣言的别处,它被归因于主一样。但这话只是在字义上论及主,在灵义上却不是这么理解的。因为字义上的真理就像透过面纱所看到的脸,而灵义上的真理就像没有遮盖的脸;或者字义上的真理就像一朵云,而灵义上的真理就像光及其光辉;又或者,字义上的真理在感官人面前,看上去好像真理,而灵义上的真理在属灵-理性人面前就是真理。例如,在圣言中,经上说,太阳升起、前行、落下,制造了日和年,这完全取决于感官人面前的表象。然而,理性人认为太阳静止不动,是地球在移动。这清楚表明,人的理解力以相反的方式思考出现在感官面前的事物,好叫这些事物可以在它面前呈现在真理之光中。启示录在此所说关于那坐在云上的和天使的话也是如此,即:他们把镰刀伸向庄稼,收割它,他们收取地上的葡萄园的串串葡萄,把它们扔进神烈怒的酒榨中。所有这些话也都是照着出现在感官人面前的表象来说的;然而,它们必须反过来,照其灵义来理解。
这一切清楚表明,感官人,如一个处于婴儿期和童年期的人,以及头脑简单的人,可能会根据字义思考并相信这些和其它类似的事,如:神因人们的罪恶而剥夺了他们的良善和真理;但想要变得智慧的成年人不会按着是神做这些事的那层意义来解释它们;例如,神剥夺了人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并注入邪恶和虚假以取代之,或祂摧毁了教会,甚至祂发怒,发烈怒。因为一个智慧的成年人若按照字义解释这些话,并通过推理证实或确认它们,就会通过这种方式摧毁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种纯正真理本身,从而向自己关闭天堂。当天堂天使处于这样的感知,即:神从不发怒,从不报复或惩罚时,凡相信神发怒,报复,惩罚等等的人怎能进入天堂呢?难道天使们不会转身离开这种人,叫他离开,并立刻关上他身后的门?天堂也是这样向那些活在世上时,解释圣言的字义,甚至于摧毁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之人关闭的;这真理与灵义上的真理是一样的,而灵义或属灵意义上的真理就包含在构成圣言字义的属世意义的一切具体真理中。
1061.启17:9.“这就是有智慧的心思”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对这些事物的理解。这从“这就是心思”和“有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这就是心思”是指对这些事物的理解;“有智慧”是指一个能看出这个异象,尤其“朱红色的兽”和“它的七头十角”代表、因而表示什么的人。但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有智慧”是指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对所代表的事物的解释,因而对“七头”所指的“七座山”和“七位王”是什么意思的解释。因为这位天使所给出的解释,即“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和接下来的话,不是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的解释,而是在隐藏着属灵意义的一种纯属世意义上的解释,这层意义必须展开;当解释“七座山”、“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等等表示什么时,这层意义就展开了。因此,这就是“有智慧”的意思。如前所述:
在这里有智慧。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启示录13:18)
这位天使没有从属灵意义来解释属世意义上的这个异象,因为他的解释构成字面上的圣言;字面上的圣言必须是属世的,而属灵意义必须被储存在它的每个细节中;否则,圣言不会作为一个基础而为天堂服务,也不会作为教会与天堂结合的手段而为教会服务。出于同样的原因,当天使解释圣言的其它部分,如但以理书和其余的先知书中的异象时,他们以一种纯属世的意义,根本不是以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来解释它们。当解释“七座山”、“七位王”和其它事物时,此处就给出了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即:“山”表示圣言的良善,“七座山”表示被亵渎的这些良善;“王”表示圣言的真理,“七位王”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这就是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这属灵意义(即灵义)被称为内在意义,也被称为属灵-属世意义。
(关于第四种亵渎)
第四种亵渎就是过着一种虔诚的生活,常去教堂或圣殿,虔诚地听讲道,参加圣餐礼和其它指定的敬拜形式;在家里阅读圣言,有时阅读信仰书籍;习惯性地早祷晚祷,然而却视圣言中的生活戒律,尤其十诫为无足轻重,在交易和判决中为了利益和友情而行事不诚实、不公义;当淫欲燃起,并催促或允许时,就去行淫和通奸;对那些不放纵自己的利益或名誉的人充满仇恨和报复;撒谎,说善人的坏话,说恶人的好话,等等。当一个人处于这些邪恶,没有通过厌恶和憎恨它们而从它们当中洁净出来,仍虔诚地敬拜神,如前所述时,他就犯了亵渎罪;因为他将他那不洁的内在与虔诚的外在混在了一起,并玷污了后者。事实上,不从内在发出并存在的外在是不可能存在的。人的行为和言语就是他的外在,思维和意志或意愿是他的内在。人只能出于思维说话,只能出于意志或意愿行动。当思维和意愿的生命充满狡猾、恶意和暴力时,情况必是这样:这些东西作为生命的内在罪行,将流入敬拜和虔诚的言语和行为,就像污水一样玷污它们。
这种敬拜就是“歌革和玛各”(启示录20:8)的意思,并在以赛亚书中被如此描述:
当你们的手满了鲜血时,所献的许多祭物,就是素祭、香品、月朔和所定的节期,与我何益呢?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书1:11–17)
这种亵渎不像前者那样是虚伪的,因为处于其中的人相信,他通过与内在分离的外在虔诚就会得救,不知道能使他得救的敬拜是来自内在的外在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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