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5.启14:18.“又有一位天使从祭坛中出来”表示关于教会在爱与仁之良善方面的毁灭,来自主的显现。这从“一位天使出来”和“祭坛”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位天使出来”是指来自主的显现(参看AE 914节);“祭坛”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对此,可参看AE 391, 490节)。在此也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为何“祭坛”具有这种含义。建立在以色列人中间的教会有两种敬拜的主要事物,即会幕和祭坛,后来则是圣殿和祭坛。在圣殿里教导圣言,在祭坛上献祭;这些是他们敬拜的主要事物。由于建立在他们中间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以这两者概括地代表了教会的一切;概括地说,教会的一切都与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以及爱与仁之良善有关。此外,教会的一切敬拜都来自这两者;由于教会的一切代表都将主视为目的和原因,因而视为一切事物所涉及并来自的那一位,所以圣殿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祭坛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关于圣殿的这种代表,可参看AE 220节;关于祭坛的这种代表,可参看AE 391, 490节)。由于教会的一切,因而敬拜的一切都与这两者有关,即与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有关,天堂的一切则与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有关,这两者都来自主,还由于当这两者荒废时,就不再有任何教会,所以约翰看见两位天使,他们代表教会在这两者方面的毁灭。
27.“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忠信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忠信作见证”是指对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所来自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之所以说“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是因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总体上,以及具体地与那里的每位天使同在的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26–140节),这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HH 7–12, 78–86节)。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那忠信作见证的”,是因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为祂作见证。这见证普遍存在于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内层天堂的天使只能以一个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性,因而只能思想神性人身。原因在于,主的神性人身充满整个天堂,并形成它;天使的思维照着天堂的形式行进和流动(参看《天堂与地狱》,59–102, 200–212, 265–275节)。正因如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对其人身中的主之神性的承认(对此,参看AE 10节)。
由此可见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和“见证”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
约翰(也就是施洗约翰) 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来为光作见证。那是真光,照亮一切人。我看见了,就作见证。(约翰福音1:7–9, 34)
“光”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主在此被称为“照亮一切人的真光”;“为光作见证”表示对祂的神性人身的承认,神性真理从这神性人身发出。“光”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天堂之光那一章,126–140节)。
同一福音书: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又: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讲我们所知道的,见证我们所见过的。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祂为所看见所听见的作见证。(约翰福音3:11, 31–32)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这表示祂从自己为自己作见证,因为祂是神性真理。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818, 9820, 10330节; AE 25节)
又: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当主被问到祂是不是王时,祂如此回答,是因为主作为王,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是主在天堂的王权,而祂的神性良善是那里的祭司职分。这就是为何主说,祂是王,为这个目的而生,为这个目的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处于真理的人都听从祂的声音;因此,彼拉多问祂:“真理是什么呢?”因而问这是不是王。神性真理是主在天堂的王权(参看《属天的奥秘》,3009, 5068节);因此,在圣言中,“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或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AC 1672, 2015, 2069, 4575, 4581, 4966, 5044节)。“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这一点在解释启示录接下来提到王的经文时看得更清楚;紧接着经上说:“祂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的父作王和祭司。”由此可见“从耶稣基督,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就对其神性人身的承认而言的主,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这神性人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