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5.启14:18.“又有一位天使从祭坛中出来”表示关于教会在爱与仁之良善方面的毁灭,来自主的显现。这从“一位天使出来”和“祭坛”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位天使出来”是指来自主的显现(参看AE 914节);“祭坛”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对此,可参看AE 391, 490节)。在此也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为何“祭坛”具有这种含义。建立在以色列人中间的教会有两种敬拜的主要事物,即会幕和祭坛,后来则是圣殿和祭坛。在圣殿里教导圣言,在祭坛上献祭;这些是他们敬拜的主要事物。由于建立在他们中间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以这两者概括地代表了教会的一切;概括地说,教会的一切都与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以及爱与仁之良善有关。此外,教会的一切敬拜都来自这两者;由于教会的一切代表都将主视为目的和原因,因而视为一切事物所涉及并来自的那一位,所以圣殿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祭坛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关于圣殿的这种代表,可参看AE 220节;关于祭坛的这种代表,可参看AE 391, 490节)。由于教会的一切,因而敬拜的一切都与这两者有关,即与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有关,天堂的一切则与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有关,这两者都来自主,还由于当这两者荒废时,就不再有任何教会,所以约翰看见两位天使,他们代表教会在这两者方面的毁灭。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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