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5.启14:18.“又有一位天使从祭坛中出来”表示关于教会在爱与仁之良善方面的毁灭,来自主的显现。这从“一位天使出来”和“祭坛”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位天使出来”是指来自主的显现(参看AE 914节);“祭坛”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对此,可参看AE 391, 490节)。在此也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为何“祭坛”具有这种含义。建立在以色列人中间的教会有两种敬拜的主要事物,即会幕和祭坛,后来则是圣殿和祭坛。在圣殿里教导圣言,在祭坛上献祭;这些是他们敬拜的主要事物。由于建立在他们中间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以这两者概括地代表了教会的一切;概括地说,教会的一切都与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以及爱与仁之良善有关。此外,教会的一切敬拜都来自这两者;由于教会的一切代表都将主视为目的和原因,因而视为一切事物所涉及并来自的那一位,所以圣殿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祭坛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关于圣殿的这种代表,可参看AE 220节;关于祭坛的这种代表,可参看AE 391, 490节)。由于教会的一切,因而敬拜的一切都与这两者有关,即与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有关,天堂的一切则与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有关,这两者都来自主,还由于当这两者荒废时,就不再有任何教会,所以约翰看见两位天使,他们代表教会在这两者方面的毁灭。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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