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4.启14:17.“另有一位天使从在天上的殿中出来,他也拿着锋利的镰刀”表示探究之后关于教会在诸如存在于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方面的毁灭,来自主的显现。这从“一位天使出来说”、“殿”和“锋利的镰刀”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位天使出来说”是指来自主的显现,如前所述(AE 869, 878, 883节);“殿”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参看AE 220节);“锋利的镰刀”是指进行精确探究和分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908节),但在此也指探究之后的毁灭,因为关于前一位天使所说的(启14:15, 16)也表示察罚和探究,以及宣告,即:教会完全毁灭了;但此处关于这两位天使所说的(启14:17–19)表示教会的毁灭;论到“从在天上的殿中出来”的那一位天使所说的表示教会在真理方面的毁灭,论到“从祭坛中出来”的另一位天使所说的表示教会在良善方面的毁灭;因为在至高意义上,“殿”表示神性真理,“祭坛”表示神性良善,这两者都从主发出。这一切清楚表明,“第一位天使”(启14:15)是指来自主的显现,以及对教会品质的探究,结果发现它荒凉了。由此可知,“另有一位天使从在天上的殿中出来,他也拿着锋利的镰刀”表示探究之后关于教会在诸如存在于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方面的毁灭,来自主的显现。
之所以说“诸如在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是因为被歪曲的,是这种神性真理,而不是诸如存在于地上,或地上教会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天上的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属灵意义上的那种圣言;而地上的神性真理是诸如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那种圣言。后一种神性真理是给世人的,并构成他们中间的教会;而前一种神性真理是给天使的,并构成他们中间的天堂。它们也彼此不同,就像属灵之物不同于属世之物一样;这种不同就像天使的智慧与世人的智慧之间的不同。拿世人的智慧与天使的智慧相比,就像拿知识与聪明相比;这种不同如此之大,以至于无法描述。
至于教会在神性真理方面的毁灭,这是由对圣言的歪曲造成的;因为当为了支持尘世之爱,确认教义的虚假而解释圣言时,教会就荒废了。但当简单地照着字义来理解圣言时,教会就不会荒废;当圣言被如此解释,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时,教会就荒废了,因为通过这种方式,天堂被关闭了,当天堂关闭时,人里面就不再有任何教会了。在教会里,有些人解释圣言的字义,甚至于摧毁了天上的神性真理;有些人没有曲解到这种程度;后者没有摧毁自己里面的教会,而前者却摧毁了。对字义的简单理解不会伤害天上的任何神性真理;但照着教义的虚假、为了支持邪恶的爱来解释的字义,会造成伤害,因为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的确不同于前者,即属灵真理,就像属世之物不同于属灵之物一样;然而,它们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但当属世的神性真理被如此解释,甚至于摧毁属灵的神性真理时,它们就不能再通过对应构成一体了;相反,解释属世的神性真理所依照的虚假会摧毁属灵的神性真理;对圣言的歪曲,以及通过歪曲对教会的摧毁就在于此。不过,论述龙及其两只兽的地方会进一步论述这个主题;等到下文论述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以及“巴比伦”时,我们再详述它。
1061.启17:9.“这就是有智慧的心思”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对这些事物的理解。这从“这就是心思”和“有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这就是心思”是指对这些事物的理解;“有智慧”是指一个能看出这个异象,尤其“朱红色的兽”和“它的七头十角”代表、因而表示什么的人。但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有智慧”是指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对所代表的事物的解释,因而对“七头”所指的“七座山”和“七位王”是什么意思的解释。因为这位天使所给出的解释,即“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和接下来的话,不是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的解释,而是在隐藏着属灵意义的一种纯属世意义上的解释,这层意义必须展开;当解释“七座山”、“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等等表示什么时,这层意义就展开了。因此,这就是“有智慧”的意思。如前所述:
在这里有智慧。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启示录13:18)
这位天使没有从属灵意义来解释属世意义上的这个异象,因为他的解释构成字面上的圣言;字面上的圣言必须是属世的,而属灵意义必须被储存在它的每个细节中;否则,圣言不会作为一个基础而为天堂服务,也不会作为教会与天堂结合的手段而为教会服务。出于同样的原因,当天使解释圣言的其它部分,如但以理书和其余的先知书中的异象时,他们以一种纯属世的意义,根本不是以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来解释它们。当解释“七座山”、“七位王”和其它事物时,此处就给出了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即:“山”表示圣言的良善,“七座山”表示被亵渎的这些良善;“王”表示圣言的真理,“七位王”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这就是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这属灵意义(即灵义)被称为内在意义,也被称为属灵-属世意义。
(关于第四种亵渎)
第四种亵渎就是过着一种虔诚的生活,常去教堂或圣殿,虔诚地听讲道,参加圣餐礼和其它指定的敬拜形式;在家里阅读圣言,有时阅读信仰书籍;习惯性地早祷晚祷,然而却视圣言中的生活戒律,尤其十诫为无足轻重,在交易和判决中为了利益和友情而行事不诚实、不公义;当淫欲燃起,并催促或允许时,就去行淫和通奸;对那些不放纵自己的利益或名誉的人充满仇恨和报复;撒谎,说善人的坏话,说恶人的好话,等等。当一个人处于这些邪恶,没有通过厌恶和憎恨它们而从它们当中洁净出来,仍虔诚地敬拜神,如前所述时,他就犯了亵渎罪;因为他将他那不洁的内在与虔诚的外在混在了一起,并玷污了后者。事实上,不从内在发出并存在的外在是不可能存在的。人的行为和言语就是他的外在,思维和意志或意愿是他的内在。人只能出于思维说话,只能出于意志或意愿行动。当思维和意愿的生命充满狡猾、恶意和暴力时,情况必是这样:这些东西作为生命的内在罪行,将流入敬拜和虔诚的言语和行为,就像污水一样玷污它们。
这种敬拜就是“歌革和玛各”(启示录20:8)的意思,并在以赛亚书中被如此描述:
当你们的手满了鲜血时,所献的许多祭物,就是素祭、香品、月朔和所定的节期,与我何益呢?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书1:11–17)
这种亵渎不像前者那样是虚伪的,因为处于其中的人相信,他通过与内在分离的外在虔诚就会得救,不知道能使他得救的敬拜是来自内在的外在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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