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0.“向那坐在云上的大声喊着说”表示探究或察罚之后的宣告。这从“大声喊着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喊着说”是指宣告(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它是指察罚之后,因为向那坐在云上的宣告:“收割的时候到了,地上的庄稼已经熟透了。”“那坐在云上的”是指天上的主(参看AE 906节)。这位天使的“大声”之所以表示察罚之后对教会状态的宣告,是因为“声音”涉及所说的事,也就是接下来的事。说探究或察罚之后的宣告,是因为察罚发生在分离之前,分离之后,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许多经文都提到察罚,它表示在审判之前,对教会状态的品质的探究。并不是说这种察罚实际存在,只是说在审判之前,天堂天使因来自地狱的恶人势力增长而开始哀叹,并开始向主祈求帮助;主知道一切,因为祂是全知。尽管如此,察罚仍被描述为对天使的差遣和他们的宣告。如当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时:
主必用号筒的大声差遣天使,他们必将祂的选民从四风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并不是说有什么天使被差遣来把他们聚集在一起,而是说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如此行;因为如前所述,“天使”表示神性真理。又:
使徒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
并不是说使徒们要坐在宝座上来审判,而是说主通过神性真理如此行;“使徒”和“天使”一样,表示神性真理,因为他们表示教会的一切;在其它地方也一样。关于察罚,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所说的,即:察罚是对教会中爱与信的状态之品质的调查;察罚发生在审判之前(AC 2242节)。“察罚之日”是指总体上教会的最后状态(AC 10509, 10510节);因此是指当旧教会被荒废,新教会建立时(AC 6588节)。它也指对不信者的诅咒和对信徒的拯救(AC 6588, 10623节)。察罚还指主的降临,因为那时主来审判(AC 6895节)。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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