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08

908.“手里拿着锋

908.“手里拿着锋利的镰刀”表示精确仔细地地进行探究并分离的神性真理。这从“镰刀”的含义清楚可知,“镰刀”是指精确仔细地地进行探究并分离的神性真理。这是“镰刀”的含义,因为它与“剑”(gladius etmachaera)的含义几乎一样;“剑”(machaera)在灵义上是指与虚假争战并驱散它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E 73, 131, 367节);故在此处,经上提到“镰刀”以代替剑,因为所论述的是收割;关于收割和“镰刀”,下文将予以详情。“锋利的镰刀”表示精确仔细地地进行探究并分离的神性真理,因为“收割”表示在最后审判之前,教会的最后状态,那时主会探究每个人,并进行分离;当这事成就时,善人被提到天堂,恶人则被扔进地狱,这就是最后的审判。这种探究和分离发生在最后审判之前,而且如今已经发生了,这一点已经通过《最后的审判》一书和前面的一些经历说明了;那本书末尾的附录还会详述它。

“锋利或锐利”表示仔细、精确和完整,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锋利的镰刀,就像锋利的剑一样,行动具有很大的精确性,并极其敏锐地穿透,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我的口如利剑。(以赛亚书49:2)

先知的“口”表示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锋利或锐利的剑,意思是神性真理穿透虚假,完全驱散并摧毁它。在启示录中也是如此:

从人子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启示录1:16; 2:12; 19:15, 21)

恶人的舌头出于内在的邪恶说虚假,穿透并驱散真理,这舌头也被比作锋利的剑和锋利的箭。如在诗篇:

我躺下,我的灵魂在狮子中间;人子有火着起,他们的牙齿是枪、箭,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诗篇57:4)

别处:

耶和华救我脱离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就是勇士的利箭。(诗篇120:2, 4)

此处“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利剑”和“利箭”表示这些虚假对真理的驱散。在以西结书(5:1)同样如此。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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