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146.“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表示那些在试探中得胜的人将从主的神性人身拥有天堂之爱的快乐。这从“得胜的”、“赐给吃”和“隐藏的吗哪”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的”是指那些在试探中得胜的人,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就论述了这些人(参看AE 130节);“赐给吃”是指通过爱和仁被归给并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2187, 2343, 3168, 3513, 5643节),由于这话论及“隐藏的吗哪”,而“隐藏的吗哪”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所以吃吗哪在此表示天堂之爱的快乐,这快乐被主的神性人身归给那些以爱和信接受祂的人;“隐藏的吗哪”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就是吗哪所表示的,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们的父在旷野吃过吗哪,如经上写着,祂从天上赐下它们来给他们吃。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父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约翰福音6:31–58)
主明确教导,“吗哪”和“粮(或译为饼、食物、饭)”是指祂自己,因为祂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 它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当主说,“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时,祂也教导了这一点。
当主设立圣餐时,祂同样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拿起饼来,祝福,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马太福音26:26; 马可福音14:22; 路加福音22:19)
“吃这饼”是指通过爱与主结合,因为“吃”表示变成自己的并结合,如前所述;爱是属灵的结合。在路加福音,“在神国里吃饭”所表相同:
在神国里吃饭的有福了。(路加福音14:15)
又:
叫你们在我国里,坐在我的席上吃喝。(路加福音22:30)
马太福音:
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神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表示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893, 4615, 6095, 6185, 6276, 6804, 6847节)。约翰福音:
不要为那必朽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
它被称为“隐藏的吗哪”,是因为那些没有处于天堂之爱的人完全不知道那些通过爱与主结合的人所接受的天堂之爱的快乐;没有人能接受这快乐,除非他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快乐从神性人身发出。在旷野的以色列人因不知道这种快乐,所以称它为吗哪,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看哪,我要将食物从天上如雨般降给你们。早晨, 营周围有一层露水。那层露水上升之后,看哪,旷野的面上有一样小圆物;他们看见,就说,这是吗哪吗(这是什么呢)?摩西对他们说,这就是耶和华给你们吃的食物。以色列家给它起名叫吗哪。(出埃及记16:3–36)
申命记:
耶和华将你所不认识、你的父也不认识的吗哪喂养你,使你知道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人活着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以色列人之所以不知道“吗哪”所表示的这快乐,是因为他们比其它民族更处于肉体的快乐,那些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完全不能知道天堂快乐的任何事。以色列人具有这种特质(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它被称为快乐,所指的是爱之快乐,因为生活的一切快乐都来自爱。
由于“吃隐藏的吗哪”表示天堂之爱的快乐,所以在诗篇,它被称为“天上的粮食”:
耶和华从上面吩咐天空,打开天上的门;使吗哪如雨般降在他们身上作食物,赐给他们天上的谷物。(诗篇78:23, 24)
又:
耶和华用天上的粮食使他们饱足。(诗篇105:40)
它被称为“天上的粮”,是因为它与露水如雨般从天上降下来,但在灵义上被称为“天上的粮”,是因为它经由天使天堂从主流下来。在这层意义上,所指的不是其它天堂,也不是其它粮,而是滋养人灵魂的粮。要在这层意义上来理解此处的“粮”(或译为食物、饼、饭),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祂就是天上降下来的吗哪或粮。(约翰福音6:31–58)
摩西五经:
祂用吗哪喂养他们,使祂可以教导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耶和华口里所出的话”是指从主发出的一切,这一切特指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33, 139—140, 284–290节)。
摩西五经也通过对应描述了这种快乐:
吗哪样子像芫荽的种子,白色,味道如同蜜饼。(出埃及记16:31)
民数记:
他们用吗哪作成烙饼;滋味好像油汁。(民数记11:7, 8)
吗哪的样子和味道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芫荽的种子,白色”表示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烙饼”表示天堂之爱的良善;“蜜”表示它的外在快乐;“油”表示这爱本身;它的“汁”,也就是滋味的来源,表示它的内在快乐;含有吗哪的“雨露”表示含有这快乐的神性真理的流注。“种”表示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038, 3373, 10248—10249节);“白”论及这真理(AC 3301, 3993, 4007, 5319节);“烙饼”表示天堂之爱的良善(AC 7978, 9992—9993节);“油”表示这爱本身(AC 886, 3728, 9780, 9954, 10261, 10269节);因此,它的“汁”表示这爱的快乐,因为滋味由此而来,滋味是快乐和愉悦(AC 3502, 4791–4805节)。关于这些问题,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对出埃及记第16章的解释。
“吃隐藏的吗哪”之所以表示天堂之爱的快乐,而事实上,“隐藏的吗哪”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因为无论你说主的神性人身,还是说神性之爱,都是一样的;事实上,主是神性之爱本身,从祂发出之物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两者都属于爱,也是在天堂的主。因此,吃祂是指与祂结合,这种结合通过来自祂的爱实现。从《天堂与地狱》(13–19, 116–125, 126–140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22, 307节)的阐述和说明中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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