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1210.“说,神的众仆人哪,都要赞美神”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对主的敬拜。这从“赞美神”和“神的仆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赞美神”是指称谢和敬拜祂(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对此,参看AE 6, 409节)。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经上都提到“赞美神”,“赞美神”表示用心和口称谢祂,因而也表示敬拜祂。“赞美神”与“哈利路亚”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哈利路亚”是指“赞美神”;如前所述,这就是称谢和敬拜神时的欢喜快乐的声音。“赞美神”之所以表示称谢和敬拜,是因为主不想出于对祂自己的任何爱,只想出于祂对人的爱而被赞美或荣耀。当人从心里承认自己里面没有任何良善,他凭自己不能做什么,另一方面又承认一切良善都来自主,主能做一切事时,他必赞美并荣耀主,也就是说,将赞美和荣耀都归给主。当人处于这种承认时,他就抛开了其属于自我之爱的自我,并打开他的整个心智,从而使神性能以良善和能力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这就是为何人有必要在神面前谦卑,为何这种谦卑只能源于对自我性质的承认和对主的承认;接受照着这些事物而实现。“将赞美归给神”和“赞美神”是指承认祂,并出于内心的称谢来敬拜祂,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21:16; 路加福音2:13–14, 20; 5:25–26; 7:16; 13:13; 18:43; 19:28–40; 24:52–53; 诗篇148:1–5, 7, 13; 以及别处)。
(关于植物的生命续)
(5)植物和动物,无论出现在天堂里的,还是在世界上的,都通过这些力量从属灵之物那里存在。这些事物之所以也存在于天堂,是因为这些力量是属灵之物所固有的,并在最大事物和最小事物中,在初始和终端中,因而在天堂和世界的属灵之物中;它的初始在天堂,它的终端在世界。因为属灵事物有各个层级,每个层级都不同于其它层级,在先或较高层级比在后或较低层级更完美。这一点从天堂里的光和热,以及天使从这光和热中所获得的智慧明显看出来。最高或第三层天堂的光来自火焰,如此明亮,以至于胜过世上正午之光一千倍;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光不那么明亮,但也胜过世上正午之光一百倍;最低或第一层天堂的光就像我们世界的正午之光。热,就是天上的爱,也有不同层级,天使照着这些层级而拥有智慧、聪明和知识。一切属灵之物都属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和热,智慧和聪明也来自这光和热。
天堂之下,也就是自然界中的属灵事物也有许多层级,它们是属灵事物的较低层级,这一点可从人的属世心智,以及他的理性和感性明显看出来。理性的人处于第一层级,感性的人处于最后层级,其他人处于居间层级;此外,属世心智的一切思维和情感都是属灵的。这三种力量,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是属灵之物所固有的,在它的各个层级中,只是完美程度不同。然而,没有任何事物没有自己的终端,它在终端中终止并停止,所以属灵之物也有自己的终端;它的终端就在地上的陆地和水域中。属灵之物从这终端中再次产生各种植物,从树直到草叶,属灵之物就住在这些植物中,只表现出与前面所说的动物的某种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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