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诠释启示录 #1176

1176.“说,祸哉

1176.“说,祸哉,祸哉,这大城,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表示对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哀悼,所有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它们的人都利用它们来获利。这从“祸哉,祸哉”、“大城”、“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和“有船在海中”的含义清楚可知:“祸哉,祸哉”是指哀悼(对此,参看AE 1165节);“大城”是指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参看AE 1134节);“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是指通过这些手段获利;“有船在海中”是指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些。“凡有船在海中的”与启18:17中的“船主,所有乘船的和水手们,连所有靠海作业的”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些人表示所有自以为处于智慧、聪明和知识(科学),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虚假之人(可参看AE 1170节)。

(续)

圣治作用于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愿的情感,通过自由以他自己的情感引导他,把他从这种情感引入与它接近并相关的另一种情感,并且圣治的引导如此难以察觉,以至于人不知道它是如何运作的,事实上几乎不知道还有圣治这回事;因此,许多人否认圣治,并确认反对它。这源于世上所存在和发生的各种原因;例如,恶人的诡计和欺诈得逞;不敬虔的行为盛行;地狱的存在;理解力在属灵事物上是盲目的,由此产生了如此多的异端,其中每一种都源于一个首领,传播到各会众和民族,从而成为永久性的,如教皇派、路德派、加尔文派、墨兰顿派、摩拉维亚派、阿里乌派、苏西尼派、贵格会、狂热派,甚至犹太教;自然主义和无神论也在其中。伊斯兰教,以及异教则在欧洲之外盛行,遍及许多王国,其中有各种各样的敬拜;在有些情况下,则根本没有敬拜。

所有不出于神性真理思想这些问题的人,都在心里说,没有圣治;那些在这一点上犹豫不决的人的确主张圣治的存在,但却说,它只是普遍的,或总体的。当这两类人听说,圣治在人生命的每一个最小细节上运作时,他们都要么不注意,要么对这个真理几乎不感兴趣。那些不注意的人把它抛在身后,转身离开;而那些给予一点关注的人也像其他人那样转身离开,他们转过脸来,只是想看看它里面有什么东西没有;当他们看见它时,就对自己说:“原来如此。”后一种人中的一些人只是口头上,而非发自内心肯定这一真理。由于重要的是,要驱散由无知产生的盲目,或因光的缺乏而导致的幽暗,所以我们被允许看到:

(1)主不直接教导人,或说不是不用方法教导人,而是通过人里面那些来自听觉和视觉的事物间接教导人。

(2)尽管如此,主仍规定,人可以通过他作为其宗教从这个源头所接受的那些事物被改造并得救。

(3)主为每个民族提供了一种普遍的拯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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