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1109.“受她所受的灾殃”表示并由此陷入邪恶之虚假,从而陷入毁灭。这从“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灾殃”是指诸如毁灭人的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参看AE 584节),在此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这些毁灭属灵生命。表面上看,似乎是邪恶本身毁灭人的属灵生命,但它们凭自己无法毁灭它,而是通过虚假才能毁灭。原因在于,没有虚假的邪恶不会进入思维,因为它们只属于意愿,那些只属于意愿,同时不属于思维的事物无法进行毁灭,因为它们是非理性的。那时,人也不知道它们是邪恶。但当人通过思维确认邪恶时,它们就会进行毁灭,因为那时它们是人的。通过思维对邪恶的确认就是虚假。“灾殃”在此表示虚假,因为刚才所提到的“罪”是指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在圣言中,凡论述邪恶的地方,也论述虚假。由于邪恶通过虚假毁灭属灵生命,而“灾殃”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所以“灾殃”表示毁灭。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三位一体和主,亚他那修教义在其一切细节上都是真理,是一致的,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并且相信主就是那个位格。这种情况是出于圣治,因为那时,他们若不接受位格的三位一体,就要么会成为阿里乌派的人,要么会成为苏西尼派的人,因此主只会被承认为一个人,而不会被承认为神;基督教会就会由此灭亡,天堂也向教会之人关闭。事实上,没有人与天堂结合,并且死后被允许进入天堂,除非他在思维观念上视神为人,同时相信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因为外邦人通过这种方式得救;也除非他承认主,承认祂的神性和人性,因为基督教会的人通过这种方式得救,只要他同时过着基督徒的生活。
亚他那修如此设想关于神和主的教义,也就是所有教义中的首要教义,是出于神性许可。因为主预见到,罗马天主教徒不会以其它方式承认主的神性;出于同样的原因,甚至直到今天,他们仍将祂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改革宗教徒在主的人性中也看不到神性,因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看不到这一点;但这两类人都承认在位格的三位一体中的主之神性。然而,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这个教义,是按主的圣治以这种方式来写的: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并且相信主就是那个位格,其中所包含的一切都是真理。此外,他们被称为位格,也是出于圣治,因为一个位格就是一个人,一个神性位格就是作为一个人的神。如今,这一事实为了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的缘故而被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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