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揭秘启示录 #782

782.启18:14

782.启18:14.“你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一切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天上的一切祝福和幸福,包括他们所渴望的外在祝福和幸福,将完全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和真理的任何属天或属灵的情感。“灵魂所贪爱的果子”只表示天上的祝福和幸福,因为这些就是所论述的教义和敬拜的一切的果子,还因为它们是人们死亡时的渴望,也是他们初入灵界时的渴望。“肥甘和华美的物件”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天或属灵的情感;“肥甘”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如稍后所看到的;“华美的物件”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它们被称为“华美”,是因为它们从天堂之光,以及它在心智中的光辉中存在;良善和真理的聪明,以及智慧就是从那里来的。“离开了,决不能再见”表示它们将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没有处于任何属天或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此外,他们所渴望的祝福和幸福被称为外在的,是因为他们只渴望肉体和世俗的祝福、幸福和情感;因此,他们不可能知道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祝福和幸福是什么,又是何品质或性质。
但这些事可通过揭示他们死后的命运来说明。所有属于这种宗教说服、因自我之爱而处于对治的爱,由此处于世界之爱的人,当进入灵界时(死后即发生),只渴望统治和由此产生的心智的愉悦,以及由财富产生的身体的愉悦;因为主导爱及其情感或欲望和渴望,死后仍留在每个人身上。但出于自我之爱对统治教会和天堂的圣物(这些圣物都是主的神性事物)的爱是可憎的,所以一段时间后,他们就与自己的同伴分离,被扔进地狱。尽管如此,他们因出于其宗教说服而处于外在的神性敬拜,所以首先被教导天堂是什么,是何品质,永生的幸福又是什么,是何品质;他们被教导,它们是照着他们对良善和真理的天堂情感的品质而从主那里流入天上的每个人的纯粹祝福。但他们因没有靠近主,因而没有与祂结合,也没有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任何这种情感,所以就厌恶它们,转身离去,然后渴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愉悦,而这些愉悦纯粹是属世和肉体的。然而,由于作恶,尤其向那些敬拜主的人、因而向天上的天使作恶是这些愉悦中所固有的,所以他们也被剥夺了这些愉悦,然后被推到同伴当中,这些同伴在地狱的劳工房中处于可鄙和悲惨的状态。不过,这些事照着他们对统治主的神性事物的爱的程度临到他们,他们也照着这个程度弃绝主。
由此明显可知,“你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一切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天上的一切祝福和幸福,包括他们所渴望的外在祝福和幸福,将完全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对良善和真理没有任何情感。“肥甘”(或脂肪、脂油、肥美等)表示属天良善及其情感,以及这些情感的享受或快乐,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要留意听从我,就能吃那美物,使你们的灵魂以肥甘为乐。(以赛亚书55:2)
耶利米书:
我要使祭司的灵魂充满肥甘,我的百姓也要因美物满足。(耶利米书31:14)
诗篇:
我的灵魂就饱足了脂油肥甘,我的口要以欢乐的嘴唇赞美你。(诗篇63:5)
又:
他们必饱享你家里的肥甘,你也必叫他们喝你快乐的河。(诗篇36:8)
以赛亚书:
在这山上,耶和华必为所有人民用肥甘、用满髓的肥甘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
诗篇:
他们年老的时候仍要出产,他们必肥美青翠,好显明耶和华是正直的。(诗篇92:14, 15)
以西结书:
在耶和华所设的祭筵中,他们必吃脂肪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以西结书39:19)
诗篇:
耶和华必使你的燔祭肥美。(诗篇20:3)
由于“肥甘”(或脂肪、脂油、肥美等)表示属天良善,所以有这样一条律例:
祭牲的一切脂肪都要烧在坛上。(出埃及记29:13, 22; 利未记1:8; 3:3-16; 4:8-35; 7:3-4, 30-31; 17:6; 民数记18:17,18)
“肥甘”(或脂肪、脂油、肥美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对良善感到恶心,因它极其丰盛而鄙视和弃绝它的人(申命记32:13; 耶利米书5:28; 50:11; 诗篇17:10; 20:3; 78:31; 119:70; 以及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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