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宇宙星球 #90

90.天使灵与我谈论

90.天使灵与我谈论了他们星球的居民如何生活。天使灵说,他们并非王国的臣民,而是被分成大大小小的社群,并在其社群中与性情相似的人来往。他们从脸和言语立刻就知道这一点,几乎不会出任何差错。然后,他们立刻成为朋友。天使灵还说,他们的交往令人快乐,他们在聚会时彼此讨论他们社群里发生的事,尤其天堂里所发生的事;因为他们当中许多人享有与天堂天使的明显交谈。

在他们的社群,凡开始胡思乱想,并由此意愿邪恶的人都从他们那里被逐出。他们独自离开,因而在他们社群之外,在岩石或某个其它地方中间过着悲惨的生活;因为这个社群不再照料他们。某些社群千方百计试图迫使这种人悔改;当这些努力被证明是徒劳时,他们就与这些人断绝联系。他们以这种方式未雨绸缪,防止统治欲或获取财富的欲望潜入;也就是说,他们确保没有人出于统治欲控制任何社群,进而控制更多社群;也没有人出于对财富的欲望窃取别人的财物。在那里,人人都满足于自己的财物,人人都满足于自己的好名声,也就是公义和爱自己邻舍的名誉。如果那些思想并意愿邪恶的人没有被赶出去,如果他们没有在刚刚开始时就谨慎而严厉地处置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那么心灵的这种快乐和平安就会被摧毁。建立帝国和王国的背后动机就是这些爱。在这些帝国和王国中,很少有人不想统治并占有他人财物。因为很少有人出于对公义、公平的爱而行公义、公平;更很少有人行善是出于仁爱,而都是出于对法律,或丧失生命、财富,或好名声和基于这些东西的名誉的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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