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536.然而,所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行善的人,不仅基督徒,甚至连异教徒都被主接纳,死后被主接收或采用;因为主说: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寄居者,你们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探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祂说,你们既向我弟兄中最小的一个做了这事,就是向我做了。你们这蒙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马太福音25:34-36, 40)
对此,我补充这一新的事实:所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行善的人,死后都会弃绝当今教会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以及适用于按顺序的这三者的信仰。他们转向主神救主,喜乐地接受新教会的教义。
而其余的人没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行使仁爱;因此,他们已经硬了心,直到现在心变得坚硬无比。他们首先靠近三位神,然后只靠近父,最后根本没有靠近神。他们只把主神救主视为马利亚的儿子,是从她与约瑟的婚姻中出生的,而不是神的儿子。然后,他们放弃了新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直接与龙的灵人联系起来,和他们一起被赶到沙漠或洞穴中,这些地方位于所谓的基督教界的最远边界。一段时间后,他们因与新天堂分离而急于犯罪,因此被扔进地狱。
这就是那些没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而实践仁爱作为之人的命运,因为他们相信,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做寻求功德的事。因此,他们忽视了这些作为,或说不去做这些善行,故与山羊联系在一起,而山羊被诅咒或定罪,并被扔进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因为他们没有做绵羊所做的事(马太福音25:41-46)。在这段经文中,经上没有说他们作了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那些没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行善的人实际上就是在作恶,因为:
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因为他要么恶这个爱那个,要么重这个轻那个。(马太福音6:24)
耶和华通过以赛亚说: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耶利米书: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你们改正行动作为,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即教会)。你们偷盗、杀害、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这样我们可以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吗?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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