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461.记事三:
我曾在灵里被带到灵界的南部地区,进入那里的一个乐园;我发现该乐园远超我此前所见的一切园子。这是因为花园表示聪明,所有具有超凡聪明的人都搬到了南方。亚当及其妻子被安置的伊甸园没有其它含义;因此,他们被逐出伊甸园意味着失去了聪明,因而也失去了生命的完整性。我在这个南方乐园漫步的时候,发现有几个人正坐在月桂树下吃无花果。我走到他们跟前,向他们要了一些无花果,他们给了我;看哪,那些无花果在我手里变成了葡萄。当我对此感到惊讶时,站在旁边的一位天使灵说:“无花果在你手里变成了葡萄,是因为无花果因对应关系而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的仁爱和源于仁爱的信仰之良善,而葡萄表示属灵人或内在人的仁爱和源于仁爱的信仰之良善;这种变化发生在你身上,是因为你喜欢属灵事物;在我们的世界,一切事物都照着对应关系而发生、出现或存在和变化。”
就在那一刻,我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渴望,想知道人如何能从神那里行善,却又完全貌似凭自己行善。因此,我问那些正在吃无花果的人,他们是怎么理解这个问题的。他们回答说,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来理解:神在人里面,并通过人这个工具实现了它,而人却不知道祂的活动。因为如果人意识到这一点,并在这种状态下行善,他只会行表面的良善,而表面的良善内在是邪恶。他们说:“因为从人发出的一切都是从他的自我发出的,而这自我生来就是邪恶。来自神的良善和来自人的邪恶怎么能结合在一起,并且如此结合后进入行为呢?此外,在与救赎有关的事上,人的自我总是充满功德的观念,或说不断散发功德感;人的自我越寻求功德,就越从主那里夺走祂自己的功德;这是极度的不公义和不敬。总之,如果神在人身上所行的良善流入人的意愿,并因此流入他的行为,那么这良善定会被完全玷污和亵渎;但神从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人的确可以认为他所行的良善来自神,还可以说它本质上属于神,或神的良善是藉着他来行的;不过,我们还是不明白事实是这样。”
然后我打开心智说:“你们不明白,是因为你们基于表象来思考,基于表象的思考当被确认时,就是谬误。对你们来说,这是一种表象,因而是一种谬误,因为你们相信,一个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所行和所说的一切都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而事实上,除了接受流入之物的状态外,它们无一在他自己里面。人本身不是生命,只是接受生命的器官。主本身是生命,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11:25; 14:6, 19)
“有两样事物构成生命,即爱和智慧,或也可说,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这两者从神那里流入,并被人接受,就好像它们是人自己的一样;它们因被感觉为人自己的,所以从人发出,就好像它们是他自己的一样。它们被人如此感觉是主的恩赐,以便流入的东西可以影响人,或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从而被接受和保留。但由于一切邪恶同样会流入,不是从神那里流入,而是从地狱那里流入,并被人快乐地接受(因为人天生就是这样的器官),所以人从神那里所接受的良善的量不会超过他貌似凭自己所移除的邪恶的量;这是通过悔改,同时通过对主的信仰实现的。
“爱和智慧,仁爱和信仰,或更笼统地说,爱和仁爱之良善,并智慧和信仰之真理,都是流入的,凡流入的东西在人看来,完全就像是他自己的,因而从他发出,就像是他自己的一样。这一切可从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清楚看出来。在这些感觉器官中感觉到的一切都是从外面流入这些器官,并在它们里面被感觉到的。内在感觉器官也是如此,唯一的区别是,流入它们的属灵事物不像流入外在感觉器官的属世事物那样明显。总之,人就是从神那里接受生命的器官;因此,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良善。主将停止作恶的能力赐给了每个人,因为主赐给他意愿和理解的能力;凡人出于意愿照着理解力所行的,或也可说,凡他出于意愿的自由照着理解力的理性所行的,都成为永久性的。主利用这种能力把人引入与祂自己结合的状态,然后在这种状态下改造、重生和拯救他。
“流入人的生命是从主发出的生命,这生命也被称为神的灵,在圣言中被称为圣灵,经上说这生命光照人,使他复活或给他带来生命,甚至在他里面作工或运作。但这生命会照着他的爱所引起,或说他的爱在他里面所创造的心理结构而变化和调整。你们也可能知道,一切爱和仁爱之良善,并一切智慧和信仰之真理都流入人,最初并不在人里面。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得知:人若认为这些事物通过创造被植入人,最终必得出这样的结论:神将祂自己注入人,因此人在某种程度上成了神。然而,那些出于信仰如此认为的人都变成了魔鬼,在我们中间闻起来就像尸体。
“此外,人的行为不就是心智在行动吗?因为心智意愿和思考什么,它就通过它的器官,即身体做出来、说出来。因此,当心智被主引导时,行为和言语也被祂引导;当人信靠主时,行为和言语就被主引导。如果不是这样,若可以就请解释一下为什么主在祂圣言中的上千个地方吩咐人要爱邻舍,履行仁爱的善行,像树一样结出果子,遵守诫命,去做这一切好叫他可以得救呢?又为什么祂说,人要照着他的行为,也就是他的作为受审判,行善的上天堂、得生命,作恶的下地狱、得死亡呢?如果从人发出的一切都是追求功德的,因而是邪恶的,那么祂怎么能说这些话呢?因此,要知道,如果心智是仁爱,那么行为也是仁爱;但如果心智是唯信,就是与属灵仁爱分离的信仰,那么行为也是唯信。”
听到这些话,那些坐在月桂树下的人说:“我们理解你说得对,但又不理解。”我回答说:“你们理解我说得对,凭的是普遍感知;每个人在听到任何真理时,都会从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中获得这种普遍感知。而你们不理解是因为自我感知,人从来自世界的光之流注中获得这种自我感知。在智者里面,这两种感知,即内在和外在的感知,或属灵和属世的感知,合而为一。你们若仰望主,除去邪恶,也可以使它们合而为一。”由于他们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我就从葡萄树上拧下几根枝条递给他们,说:“你们认为这是从我来的,还是从主来的?”他们回答说,这是从主那里通过我来的。看哪,他们手里的枝条结出了葡萄。离别之际,我看到在一棵缠绕着葡萄藤蔓的绿色橄榄树下有一张香柏木桌子,桌子上放着一本书。我看了看,这是我写的一本书,书名是《属天的奥秘》。我告诉他们说,这本书充分说明,人不是生命本身,而是接受生命的器官;生命不能被创造,也不能通过被创造而在人里面,就像光不能在眼睛里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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