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03

903.启14:14

903.启14:14–16.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手里拿着锋利的镰刀。又有一位天使从殿中出来,向那坐在云上的大声喊着说,伸出你的镰刀来收割,因为为你收割的时候到了,地上的庄稼已经熟透了。那坐在云上的,把镰刀扔在地上,地就被收割了。

“我又观看”表示关于善人与恶人分离的预言(904节);“见有一片白云”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字义上的那种圣言,这字义包含灵义(905节);“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表示在天堂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或圣言的主(906节);“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907节);“手里拿着锋利的镰刀”表示精确仔细地地进行探究并分离的神性真理(908节)。

“又有一位天使从殿中出来”表示主对总体上教会状态的探究(909节);“向那坐在云上的大声喊着说”表示探究或察罚之后的宣告(910节);“伸出你的镰刀来收割,因为为你收割的时候到了,地上的庄稼已经熟透了”表示这是收集善人,并把他们与恶人分离的时候,因为这是教会的末了(911节)。

“那坐在云上的,把镰刀扔在地上,地就被收割了”表示从恶人当中收集善人,教会就这样被荒废了(912节)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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