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2.由于此处如启示录中的其它许多经文一样提到“作为”,此处说“他们的作为伴随着他们”,这表示属灵生命,所以要说一说属灵生命是如何获得的,又是如何被当今的信仰摧毁的。属灵生命只有通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才能获得。十诫概括了这些诫命,即: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他人的财物。这些诫命就是必须遵行的诫命,因为当一个人如此行时,他的作为或行为就是良善,他的生命就变得属灵;一个人避开并恨恶邪恶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意愿并热爱良善。
事实上,人周围有两个对立的气场,一个来自地狱,一个来自天堂,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气场来自地狱,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气场来自天堂;这些气场不影响身体,但影响人的心智,因为它们是属灵的气场,因而是属于爱的情感。人被置于这些的中间;因此,人靠近这一个到何等程度,就远离那一个到何等程度。这就是为何人避开并恨恶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意愿并热爱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因为:
没能人能同时事奉两个主,因为他要么恶这个爱那个。(马太福音6:24)
不过,要知道,人必须出于宗教遵行这些诫命,因为它们是主所吩咐的;如果他出于其它任何考虑遵行它们,例如只是考虑到文明或道德的法律,那么他仍是属世的,不会变得属灵。因为当一个人出于宗教行事时,他从心里承认有一位神,有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但当他仅仅出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行事时,他可能会以同样的方式行事,而心里可能会否认有一位神、有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即便他避开邪恶,实行良善,那也只是外在形式上的,不是内在形式上的;因此,虽然就身体生活而言,他表面上像个基督徒,但就其灵的生活而言,他内心深处就像个魔鬼。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只有通过照着来自主的宗教生活才能变得属灵,或获得属灵生命。
我已经从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天使那里获得证据,证明这是真的,这些天使处于最大的智慧和最大的幸福。当被问及他们如何成为这样的天使时,他们说,这是因为在世上生活期间,他们认为淫秽的想法是令人发指的,这些想法对他们来说,就是通奸;他们也以同样的方式看待其它罪行:欺诈和非法所得对他们来说,就是偷盗;仇恨和报复对他们来说,就是谋杀;谎言和亵渎对他们来说,就是假见证,等等。当又被问及他们是否做了善行时,他们说,他们热爱贞洁,他们处于贞洁,因为他们认为通奸是令人发指的;他们热爱诚实和公义,因为他们认为欺诈和非法所得是令人发指的;他们热爱邻舍,因为他们认为仇恨和报复是令人发指的;他们热爱真理,因为他们认为谎言和亵渎是令人发指的,等等;他们感知到,当这些邪恶被除去,他们出于贞洁、诚实、公义、仁爱和真理行事时,这不是出于他们自己,而是出于主;因此,凡他们出于这些所做的一切事都是善行,尽管他们貌似出于自己做这些事;正因如此,他们死后被主提升到第三层天堂。由此清楚可知,属灵生命,也就是天堂天使的生命,是如何获得的。
现在要讲一讲这生命是如何被当今信仰摧毁的。当今的信仰是,必须相信父神差遣了祂的儿子,这儿子为我们的罪受了十字架的苦难,通过成全律法而除去律法的定罪;无需善行,这种信仰就会拯救每个人,甚至在死亡的最后一刻拯救他。通过从小被灌输,后来通过讲道被确认的这种信仰,再没有人出于宗教避开邪恶了,只是出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避开它们,因此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避开,而是因为它们具有破坏性而避开。请想一想,当一个人认为,主为我们的罪受苦,除去了律法的定罪,并且只要相信这些事,或对它们拥有信仰就会得救,无需善行时,这是不是视十诫的一切诫命和圣言所规定的一切宗教生活,以及教导仁爱的真理为毫无价值。因此,把这些分离,并从人那里除去,他里面还留有任何宗教吗?因为宗教不在于只是思考这个或那个,而在于意愿并实行所思考的;当意愿和实行与思考分离时,就没有宗教了。由此可推知,当今的信仰摧毁了属灵生命,而属灵生命是天堂天使的生命,也是基督徒的生命本身。
进一步考虑一下,为何十诫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西乃山上被颁布;为何它们被刻在两块石版上,又为何这些被放在约柜中,约柜上放有施恩座和基路伯,这些诫命所在的地方被称为至圣所,亚伦每年只有一次被允许进入这至圣所,并带着祭物和香,他若不带着这些而进入,就会死;又为何后来约柜行了这么多的神迹。难道全世界所有人都不知道类似的诫命吗?难道他们的文明法律不规定这些吗?仅凭属世之光,谁不知道为了每个国家的秩序,通奸、偷盗、谋杀、假见证,以及十诫中的其它事都是被禁止的?那么为何这些诫命通过如此多的神迹被颁布,并被看得如此神圣呢?除了叫每个人都可以出于宗教,因而出于神,而不只是出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因而出于自我并为了世界而遵行它们外,还有其它任何原因吗?这就是它们从西乃山上被颁布并神圣的原因;因为出于宗教遵行这些诫命洁净内在人,打开天堂,承认主,使人在灵方面成为天堂天使。这就是为何教会之外那些出于宗教遵行这些诫命的外邦人或民族都得救了,而在那些仅出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遵行它们的人当中,无一人得救。
现在调查一下,当今的信仰是否取消了所有这些诫命;当今的信仰是,主为我们的罪受苦,祂通过成全律法除去了律法的定罪,人因这信仰,无需善行就能称义并得救。环顾四周,就会发现在当今基督教界,不照着这信仰生活的人有多少。我知道,他们会回答说,他们是软弱和不完美的人,生在罪中,等等。但谁不能出于宗教思考呢?这是主赐给每个人的;在出于宗教思考这些事的人里面,主会按照他的思考运作一切事。要知道,出于宗教思考这些事的人相信,有一位神,有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但我肯定,不出于宗教思考它们的人是不相信的。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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