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当一个人知道,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事物,雅各的十二个儿子,或十二个支派的名字表示总体上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主的十二个门徒的名字同样如此;“彼得”、“雅各”和“约翰”表示信、仁和仁之良善时,他就能在圣言中看到许多奥秘;例如为什么主给西门起名叫彼得,给雅各和约翰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马可福音3:16–17)。因为“彼得”和磐石一样,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方面的主;“雷子”表示那些出于属于爱的情感接受天堂真理的人。“磐石”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方面的主,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8581, 10580节);“以色列的石头”也是(AC 6426节);“雷”表示来自天堂的神性真理(AC 7573, 8914节);“闪电”表示其光辉(AC 8813节);因此,雷也被称为响声或声音(AC 7573, 8914节)。
我在此会提到一些能被那些知道“彼得”表示信,“约翰”表示仁之良善的人看到的奥秘。首先,为什么主对彼得说:
我还对你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马太福音16:18–19)
从字面上看,好像这种能力赐给了彼得;而事实上,没有任何能力赐给彼得;之所以对他说这些话,是因为“彼得”表示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因此,主从良善通过真理拥有一切能力。事实就是如此,对此,可参看《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的说明(LJ 57节)。当知道“彼得”表示信时,可以看到的第二个奥秘是为什么主对他说:
鸡叫以先,你要三次否认我;这事也的确发生了。(马太福音26:34等)
这些话表示教会的末期将没有对主的信,因为没有仁;因为“鸡叫”,以及“黎明”表示教会的末期(AC 10134节);“三”或“三次”表示完整或完全直到结束(AC 2788, 4495, 5159, 9198, 10127节)。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信时,教会的结束就到来了,这一点可参看《最后的审判》一书(LJ 33–39等节)。
可以看到的第三个奥秘就是下面论到彼得和约翰的话所表示的:
耶稣对彼得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彼得对祂说,主啊,是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对他说,你喂养我的羔羊。耶稣第三次对他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彼得因为耶稣第三次对他说你爱我吗,就忧愁,于是对耶稣说,主啊,你知道一切,知道我爱你。耶稣对他说,你喂养我的羊。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你年轻的时候,自己束上带子,随意往来;但年老的时候,你要伸出手来,别人要把你束上,带你到不愿意去的地方。耶稣这样说了,就对彼得说,你跟从我吧。彼得转过来,看见耶稣所爱的那门徒跟着,就说,主啊,这个人将来如何?耶稣对他说,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他跟从我。(约翰福音21:15–22)
没有人知道这些话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内义,并知道“彼得”表示信,“约翰”表示仁之良善;因此,“彼得”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信的人,“约翰”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耶稣三次问彼得说:“你爱我吗?”彼得三次说:“你知道我爱你。”然后耶稣说“你喂养我的羔羊”,又说“喂养我的羊”,这表示那些处于源于爱的信之人应当教导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因为那些处于源于爱的信之人也处于真理,而那些由此处于真理的人教导良善,并引向良善;事实上,一个人所拥有的一切属灵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获得并植入的。“羔羊”表示那些处于纯真和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这一点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3994, 10132节);“羊”表示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AC 4169,4809节);“喂养”是指教导AC 5201, 6078节)。
接着主描述了信在教会初期和末期各是何品质。“你年轻的时候”表示教会的初期,“年老的时候”表示教会的末期。彼得“年轻的时候,自己束上带子,随意往来”表示在教会的初期,人们将吸收来自仁之良善的真理,并将出于自由行动;因为出于自由行动就是出于对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情感行动。“年老的时候,你要伸出手来,别人要把你束上,带你到不愿意去的地方”表示在教会的末期,他们将不再吸收来自仁之良善的真理,因而知道它们只是因为别人这么说,从而处于一种奴役状态;因为当良善不引导时,一种奴役状态将随之产生。“衣服”表示真理,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1073, 2576, 5319, 5954,9212, 9216, 9952, 10536节);因此,“自己束上带子”是指吸收并感知真理(AC 9952节)。“往来”(walk,即行走)是指行动和生活;出于自由行动就是出于爱或情感行动,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自由地去做(AC 2870, 3158, 8987,8990, 9585, 9591节)。每个教会都是从仁开始的,但随着时间推移,它转向信,最终转向唯信(AC 1834—1835, 2231, 4683, 8094节)。
由于在教会的末期,信具有这种性质:它弃绝仁之良善,声称构成教会并拯救人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的良善,也就是仁爱,所以耶稣对在此表示这信的彼得说:“你跟从我吧。彼得转过来,看见耶稣所爱的那门徒跟着,就说,主啊,这个人将来如何?”这些话表示在教会的末期,信将远离主;因为经上论到表示这信的彼得说“转过来,看见”;而且他指着耶稣所爱的那门徒,或表示仁之良善的约翰说:“这个人将来如何?”也就是说,他什么都不是。但耶稣对他说:“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他跟从我。”这些话表示仁之良善将跟从主,并将承认祂,甚至直到旧教会的末期和新教会的初期。旧教会的末期被称为“时代的完结”,新教会的开始被称为“主的降临”,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4535, 10622节)。可以看到的第四个奥秘是为什么主爱约翰胜过其余的门徒,因而为什么约翰躺在主的胸膛上或怀里(约翰福音13:23; 21:20);即因为当主看见到约翰时,祂看到的是爱之良善,约翰代表并表示这良善;事实上,正是这良善构成天堂和教会(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
当知道约翰代表爱之良善时,第五个奥秘就会显而易见,即主在十字架上对母亲马利亚和约翰说的话表示什么:
耶稣见祂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你的儿子!然后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那刻起,那门徒就接她到自己家里去了。(约翰福音19:26, 27)
“母亲”和“妇人”在此表示教会,“约翰”表示仁之良善;此处对他们所说的话表示教会将在仁之良善所在的地方。在圣言中,“妇人或女人”表示教会,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252–253, 749, 770, 3160, 6014, 7337, 8994节);“母亲”所表相同(AC 289, 2691, 2717, 3703, 4257, 5581,8897, 10490节);“接她到自己家里去”是指要住在一起,这是显而易见的。由此可见圣言里面隐藏着何等大的奥秘,这些奥秘只向那些知道圣言的内义或灵义的人敞开。没有内义或灵义,没有人知道这些话表示什么,即:
门徒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
“门徒”在此不是指门徒,而是指来自主、出于良善的一切真理;因此,这些话表示唯独主将出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审判所有人,因而每个人都将根据这些真理受审判。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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