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98

898.“你要写下”

898.“你要写下”表示确定。这从“写”的含义清楚可知,“写”是指确定;因为凡从天上所说,并被吩咐写下来的,就好像已经被认可,或写下来,因而是真理,随之确定一样;在此它是指那些忍受属灵试探的人必得安慰和祝福。“写”表示确定,因为写是指思维和由此而来的言语的最终行为;因此,它是指确定,因为是终止之物。这一点好比一个人所意愿、思考并由此所说,但没有通过实行而终止的一切;这些东西还没有在人的生命中,因为终端是缺乏的,而在先事物共存于终端。因此,“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可参看AE 222节)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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