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7.启14:13.“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对我说”表示试探之后来自主的安慰。这从“有声音说”和“从天上说”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声音说”是指接下来的事,也就是试探之后的安慰(参看下面的解释);“从天上说”是指从主。因为从天上宣布的,是神性真理;而这神性真理虽然从天上由天使来说,但仍是经由天使由主来说的。因为天使和世人一样,不能从自己那里思想任何真理,也不能从自己那里实行任何良善,只能从主那里如此行;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天使”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天或天堂”表示主。那些以为天使是直接被造的,并处于如此完好的状态,以至于能从自己行善的人大错特错了;因为整个天堂的所有天使都曾是人,因此他们每个人都有一个自我,和世人一样,并且这自我完全是邪恶。但他们作为世人活在世上时,已经被主重生了,故能远离邪恶及其虚假,并被保持在良善中;当他们远离邪恶,被主保持在良善中时,他们似乎从自己处于良善;但他们仍然知道并感知到,对他们来说,这种情形来自主,而不是来自他们自己。由此明显可知,就聪明和智慧,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而言,整个天使天堂都是主。这就是为何“有声音从天上说”表示诸如来自主的那类事物,在此表示试探之后的安慰;这是因为前一节经文论述了那些守神的诫命和耶稣信仰之人的忍耐,那里的“忍耐”表示试探。
现在要说一说试探之后的安慰。所有正在被主重生的人都会经历试探,并在试探之后体验到喜乐。但世人还不知道试探和此处安慰所指的随之而来的喜乐源自何处,因为很少有人经历属灵的试探;原因在于,很少有人处于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更少有人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就是在教义上处于真理,同时在生活上处于良善;其他人都不允许进入属灵的试探,因为其他人若被允许进入试探,就会屈服;如果他们屈服了,他们末后的景况将先前的更糟糕。只有那些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人才可以被允许进入属灵的试探,其真正原因是,属灵心智,严格来说,就是内在人,只能在这些人里面被打开;因为当属灵心智打开时,试探就会发生。原因在于,天堂,也就是主经由天堂通过人的属灵心智流入他的属世心智;没有其它办法使得天堂,也就是主经由天堂抵达世人那里。当天堂流入时,它会移除障碍,也就是居于属世心智或属世人中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些邪恶和虚假只有通过人活生生地承认它们,以及灵魂为此感到悲伤才能被移除。这就是为何在试探中,人会因思维中升起的邪恶和虚假而感到苦恼;那时此人承认自己的罪,视自己为有罪,并真诚地祈求解救到何等程度,试探就在何等程度上有利于他。由此清楚可知,当被称为属灵心智的人之内在被打开时,因而当人正在重生时,他就进入属灵试探。因此,当人的邪恶和虚假被移除时,试探就结束了;当它们结束时,喜乐就从主通过天堂流入,并充满他的属世心智。这种喜乐就是此处安慰的意思。所有经历属灵试探的人都会得到这些安慰。我是根据经历来说的。一个人在试探之后之所以获得喜乐,是因为之后这个人被允许进入天堂;事实上,人通过试探与天堂结合,并被允许进入天堂。这就是为何他会体验到类似那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喜乐。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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