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5.“和耶稣信仰”表示主对真理的植入和对祂的承认。这从“耶稣信仰”的含义清楚可知,“耶稣信仰”是指主对真理的植入(参看AE 813节)。它之所以还表示对主的承认,是因为真理无法被植入,除非主被承认,也就是说,祂的人身是神性,祂是天地之神。要知道,真理和信仰在本质上是一,因为信仰必须属于真理,真理必须属于信仰。因此,古人不谈论信,取而代之的是谈论真理;而当今的人却谈论信,而不是真理。原因在于,古人宣称,除了他们所看到为真实的东西,因而他们以理解力所明白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相信的。而当今的人却声称,要相信一件事,即便他们没有看到它,或以理解力来明白它。这清楚表明,古时的信与当今的信之间的不同,就像被看到的东西与没有被看到的东西之间的不同;而事实上,被看到或被理解力明白的真理本身不应被称为信,只有没有被看到,或没有被理解力明白的东西才被称为信。这就是为何高层天堂的天使甚至不愿提及信,因为他们出于对良善的爱和来自主而在他们里面的真理之光看到真理;他们说,相信任何一个说必须信这个或那个,尽管理解力并不明白的人是愚蠢的,因为这就是认为一件事就是如此,无论它是真的还是假的;相信虚假是有害的。此外,被相信,却没有被看到的东西只进入记忆,因而不能归给他,或被他采用。
由此可推知,最好不要使用“信”这个词,代之以“真理”一词。然而,被相信,却没有被看到的东西可称为信,尽管这种信只是知识(或科学)。不过,一旦一个人变得属灵(当他那与天堂交流的内在被打开时,他就变得属灵),那么被称为信的知识或科学就变成真理,因为这时,它凭天堂之光被看到了。要知道,所有天使和所有善灵看天堂的真理,就像肉眼看世上的物体一样;因为天堂的物体对那些属灵的人来说,就是真理。原因在于,他们的理解力就是他们的属灵视觉。之所以应该用真理这个词来取代信,是因为一切聪明和一切智慧都通过真理存在,而一切无知,也就是在属灵事物上的无知,都通过信存在,尤其通过分离之信存在。因此,当高层天堂的天使听见有人提到信时,他们就会转身离开。原因在于,他们的心智厌恶那些声称理解力应当服从信仰的人所思想的东西;并且看不到真理就等于熄灭了这些天使所在并在他们里面的天堂之光。此外,他们感到惊讶的是,有些人竟相信,理解的信,或理智的信不是属灵之信;事实上,这种信是真理;而不理解的信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来自另一个人,就本身而言,这种信只是知识(或科学)。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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