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94

894.“守神诫命的

894.“守神诫命的也在此”表示他们就是那些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经上都说“他们要谨守并遵行神的诫命和训词”;“行神的训词”与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是一个意思。因为一个人从内在,或从心里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凡他所意愿的,他就会去行;爱神就是爱祂的训词,因为它们属于神,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它们就是神。由此可见,唯信的追随者们对什么是爱知道得何等之少。他们承认或断言,信从爱中存活,没有爱的信是死的;然而,他们不知道爱与行为是一。他们声称,爱在信里面;却不知道当一个人不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时,信里面没有爱;信里面的爱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属世之爱不是对主和邻舍的爱,而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些爱彻底毁灭信,甚至歪曲必须构成纯正信仰、在圣言里面的真理。


真实的基督教 #772

772.我在上一节指

772.我在上一节指出,主第二次来临不是为了摧毁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它不是为了毁灭,而是为了建立,因此不是为了定罪,而是为了拯救那些自祂第一次来临就已信靠祂,以及今后可能会信靠祂的人,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审判;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3:17, 18)
  还有: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12:47-48)
  最后审判于1757年在灵界完成,这一点在《最后审判》(伦敦1758)的小册子中已经说明;又在《最后审判(续)》(阿姆斯特丹1763)进一步说明了。我可以为所有这一切作证,因为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亲眼看到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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