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2.“以及凡受他名之印记的”表示照着前面的描述对它品质的接受和承认。这从“受印记”和“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受印记”是指接受和承认(AE 838, 886节);“名”是指任何人的品质(参看AE 102, 135, 148, 676, 696a, 815c, 841节),因而在此是指照着前面(启示录13章)对这兽的描述;这些事物构成他们在灵界的名字,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品质获得一个名字,那里的每个人的名字都用一个属灵语言的词语来表达;这个词语以属世的语言的确可以发音,但仍无法理解,因为它包括许多无法以属世思维的观念来理解,从而无法以这个世界上的话语来表达的东西。这清楚表明,“兽名之印记”表示对这种宗教说服或宗教的承认,即承认前面所描述的它的一切品质。
652.启14:20.“那酒榨踹在城外”表示按照圣言的神性真理作出检查,以查明从教会的信之教义中流出的作为的品质。“酒榨被踹”表示他们作为的品质被检查。“踹酒榨”表示检查,被“踹”的“串串(葡萄)”表示作为,如前所述(AR 649节),在此表示从教会的信之教义中流出的作为,也就是恶行;“城”在此是指前面(启11:8)提到的大城,这城被称为“大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它是指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也就是改革宗教会的教义(参看AR 501, 502节)。由于对教会教义的一切检查都是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来进行的,而这神性真理不在这教义中,而是在它之外,所以“那酒榨踹在城外”也表示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那酒榨踹在城外”表示按照圣言的神性真理作出检查,以查明从教会的信之教义中流出的作为的品质。在以下经文中,“踹酒榨”不仅表示检查恶行,还表示容忍或顶住其他人的恶行,以及把它们移除并扔进地狱;以赛亚书: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你的衣服为何是红色的呢?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我独自踹酒榨。(以赛亚书63:1-3)
耶利米哀歌:
主打倒我一切的勇士,主踹下犹大女儿的酒榨。(耶利米哀歌1:15)
启示录:
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必用铁棒牧养列族,祂要踹神烈怒和怒气的酒榨。(启示录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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