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88

888.“他要在圣天

888.“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表示他们的地狱来自对邪恶和虚假的爱,并照着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和随之而来的毁灭而可怕。这从“折磨”、“火”、“硫磺”、“圣天使”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折磨”是指地狱;因为正如当提到天堂时,同时也指它的喜乐,当提到地狱时,也指它的折磨,反之亦然;这尤其适用于“被火与硫磺折磨”。“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也就是在天堂掌权作王的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也就是在地狱掌权作王的爱(对此,参看AE 504节)。由于一切良善都源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说都由这两种爱产生,一切邪恶都源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或说通过这两种爱而拥有自己的起源,所以“火”表示对良善的一切事物的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邪恶的一切事物的爱。“硫磺”是指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爱,尤指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的良善之真理的欲望(参看AE 578节)。“圣天使”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0, 200, 302, 800节)。“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在此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在天堂里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相应地在此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它与“圣天使”一起被提到,而“圣天使”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

“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折磨”之所以表示取决于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和随之而来的毁灭的地狱的可怕性,是因为地狱的可怕性,或那里的折磨完全取决于这种歪曲和毁灭。事实上,一个人歪曲圣言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向自己关闭天堂,也在何等程度上摧毁内在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而天堂凭这些神性真理存在,他还在同等程度上与天堂分离,并被更深地丢入地狱。这就是“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折磨”,因为字面上的圣言通过灵义与天堂交流;因此,字义因歪曲被摧毁到何等程度,歪曲者就在何等程度上被逐出天堂;任何人被逐出天堂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受折磨。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没有人在地狱里被天使或主折磨,因而在天使或主面前被折磨,而是他通过歪曲、从而毁灭“圣天使”所表示的神性真理和“羔羊”所表示的神性良善而被他自己折磨。

歪曲圣言,以至于摧毁天堂里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是多么可恨可恶或属地狱,因而是多么有害、糟糕,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圣言字义的一切,也就是给属世人的神性真理,通过灵义与天堂天使交流,直到这种程度:世人和天堂天使通过圣言结合在一起;因此,圣言的字义在歪曲它的人那里,在天上以双重方式被感知到这种程度:既被感知为纯正真理,也被感知为遭毁灭的纯正真理;从字义照着对应关系被感知为纯正真理,照着歪曲被感知为遭毁灭。由此而来的是,真理与虚假表现为结合在一起;当天堂天使看到这一点时,他们就伤心或被激怒,彻底转身离开。于是,天堂就关闭了,天堂与这人的一切交流都灭亡了;因此,他与地狱结合。任何人与地狱结合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对一切邪恶及其虚假的爱,并由此处于对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同时在何等程度上处于折磨。因此,这就是“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所表示的。

这主要适用于那些出于唯信思考,同时出于唯信生活,也就是在教义和生活上都确认唯信的人,如那些通过自己的著作和讲道深入研究,以确认唯信的人尤其所做的。这些人不能不歪曲圣言,甚至到了摧毁它的纯正真理的程度;因为圣言整体上或整个内容都与人的生活有关,因而与作为有关。事实上,主说,律法和先知系于这两条诫命,即:爱神胜过一切,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圣言;“爱神和邻舍”是指遵行诫命,这就是作为(参看AE 826节),作为就是那被分离之信的捍卫者拒之门外的。因此,当他们阅读圣言时,就弃绝了圣言的一切精华;当精华被弃绝时,剩下的都是糟粕,就像当一个动物被夺去生命时,其身体变得腐烂一样,因为与行为一样的爱,就是它的生命。一些灵人在世为人时就信奉唯信,论到圣言说,它包含丰富的神性真理;我听见这些灵人说,良善与真理的知识对我来说是什么呢?既然这唯信(即主为我们的罪而死)的信靠和信心是唯一使人得救的东西,既然圣言的一切都必须被解释来证明这一点,并且可以如此被解释,那么知道重生、罪得赦免、自由意志、圣治、爱与仁、善行,以及其余的东西有什么好处呢?因为其中所说关于爱、善行、实行或遵行的一切都包括并储藏在这唯信中,就像藏在地下的财宝一样。显然,当这些人阅读圣言,思想它的意义比思想其它东西更深入,并把它应用于唯信时,他们不能不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和良善。


诠释启示录 #108

108.启2:7.“

108.启2:7.“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能理解的人都应听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属祂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这从“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灵”和“众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凡有耳的,就让他听”是指能理解的人应听从或服从,“听”是指理解并实行,也就是听从(参看AE 11节);“灵”,此处即神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704, 5307, 6788, 6982, 6993, 7001, 7499, 8302, 9199, 9228—9229, 9303, 9407, 9818, 9820, 10330);“众教会”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也就是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为其他人不属于教会。“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是对每个教会说的(在此是对以弗所教会说的;后来对士每拿教会说,1:11;对别迦摩教会说,1:17;对推雅推喇教会说,2:29;对撒狄教会说,3:6;对非拉铁非教会说,3:13;对老底嘉教会说,3:22);这是为了让凡属教会的人都能知道构成教会的,不是知道并理解信之真理和良善,或教义,甚至是圣言,而是听从,也就是理解并实行;因为“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就表示这一点。由于构成教会,并形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的,是这一点,而不是没有实行的知道和理解,所以主也偶尔用到这句话,即“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如在马太福音11:15; 13:43; 马可福音4:9, 23; 7:16; 路加福音8:8; 14:35)。在启示录,经上补充说“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是因为这句话表示神性真理向那些属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或也可说,主所教导和所说的话,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从祂发出(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33, 137, 139节);因此,主自己不会说“灵所说的话”,因为祂自己就是那说话的神性真理。

构成教会,并形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的,不是知道并理解神性真理,而是知道、理解并实行,主在许多经文中都明明白白地教导了这一点;如在马太福音: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又:

撒在好地上的,是听了圣言又明白,后来结实的人。(马太福音13:23)

路加福音:

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我要指示你们他像什么人。他像一个人盖房子,把根基立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路加福音6:47–49)

又:

听了神的圣言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 8:21)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在这些经文中,“听”只表示听,也就是知道和理解。在日常交谈中,当说一个人听某种东西时,“听”就具有这种含义;但当说他侧耳倾听,或留心细听,以及听从时,它表示理解并实行。此外,那些将生活与信仰分离的人就像主在马太福音所论到的人:

看见的人看不见,听见的人听不见,他们也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15; 以西结书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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