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8.“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表示他们的地狱来自对邪恶和虚假的爱,并照着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和随之而来的毁灭而可怕。这从“折磨”、“火”、“硫磺”、“圣天使”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折磨”是指地狱;因为正如当提到天堂时,同时也指它的喜乐,当提到地狱时,也指它的折磨,反之亦然;这尤其适用于“被火与硫磺折磨”。“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也就是在天堂掌权作王的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也就是在地狱掌权作王的爱(对此,参看AE 504节)。由于一切良善都源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说都由这两种爱产生,一切邪恶都源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或说通过这两种爱而拥有自己的起源,所以“火”表示对良善的一切事物的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邪恶的一切事物的爱。“硫磺”是指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爱,尤指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的良善之真理的欲望(参看AE 578节)。“圣天使”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0, 200, 302, 800节)。“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在此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在天堂里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相应地在此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它与“圣天使”一起被提到,而“圣天使”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
“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折磨”之所以表示取决于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和随之而来的毁灭的地狱的可怕性,是因为地狱的可怕性,或那里的折磨完全取决于这种歪曲和毁灭。事实上,一个人歪曲圣言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向自己关闭天堂,也在何等程度上摧毁内在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而天堂凭这些神性真理存在,他还在同等程度上与天堂分离,并被更深地丢入地狱。这就是“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折磨”,因为字面上的圣言通过灵义与天堂交流;因此,字义因歪曲被摧毁到何等程度,歪曲者就在何等程度上被逐出天堂;任何人被逐出天堂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受折磨。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没有人在地狱里被天使或主折磨,因而在天使或主面前被折磨,而是他通过歪曲、从而毁灭“圣天使”所表示的神性真理和“羔羊”所表示的神性良善而被他自己折磨。
歪曲圣言,以至于摧毁天堂里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是多么可恨可恶或属地狱,因而是多么有害、糟糕,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圣言字义的一切,也就是给属世人的神性真理,通过灵义与天堂天使交流,直到这种程度:世人和天堂天使通过圣言结合在一起;因此,圣言的字义在歪曲它的人那里,在天上以双重方式被感知到这种程度:既被感知为纯正真理,也被感知为遭毁灭的纯正真理;从字义照着对应关系被感知为纯正真理,照着歪曲被感知为遭毁灭。由此而来的是,真理与虚假表现为结合在一起;当天堂天使看到这一点时,他们就伤心或被激怒,彻底转身离开。于是,天堂就关闭了,天堂与这人的一切交流都灭亡了;因此,他与地狱结合。任何人与地狱结合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对一切邪恶及其虚假的爱,并由此处于对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同时在何等程度上处于折磨。因此,这就是“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所表示的。
这主要适用于那些出于唯信思考,同时出于唯信生活,也就是在教义和生活上都确认唯信的人,如那些通过自己的著作和讲道深入研究,以确认唯信的人尤其所做的。这些人不能不歪曲圣言,甚至到了摧毁它的纯正真理的程度;因为圣言整体上或整个内容都与人的生活有关,因而与作为有关。事实上,主说,律法和先知系于这两条诫命,即:爱神胜过一切,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圣言;“爱神和邻舍”是指遵行诫命,这就是作为(参看AE 826节),作为就是那被分离之信的捍卫者拒之门外的。因此,当他们阅读圣言时,就弃绝了圣言的一切精华;当精华被弃绝时,剩下的都是糟粕,就像当一个动物被夺去生命时,其身体变得腐烂一样,因为与行为一样的爱,就是它的生命。一些灵人在世为人时就信奉唯信,论到圣言说,它包含丰富的神性真理;我听见这些灵人说,良善与真理的知识对我来说是什么呢?既然这唯信(即主为我们的罪而死)的信靠和信心是唯一使人得救的东西,既然圣言的一切都必须被解释来证明这一点,并且可以如此被解释,那么知道重生、罪得赦免、自由意志、圣治、爱与仁、善行,以及其余的东西有什么好处呢?因为其中所说关于爱、善行、实行或遵行的一切都包括并储藏在这唯信中,就像藏在地下的财宝一样。显然,当这些人阅读圣言,思想它的意义比思想其它东西更深入,并把它应用于唯信时,他们不能不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和良善。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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