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88

888.“他要在圣天

888.“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表示他们的地狱来自对邪恶和虚假的爱,并照着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和随之而来的毁灭而可怕。这从“折磨”、“火”、“硫磺”、“圣天使”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折磨”是指地狱;因为正如当提到天堂时,同时也指它的喜乐,当提到地狱时,也指它的折磨,反之亦然;这尤其适用于“被火与硫磺折磨”。“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也就是在天堂掌权作王的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也就是在地狱掌权作王的爱(对此,参看AE 504节)。由于一切良善都源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说都由这两种爱产生,一切邪恶都源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或说通过这两种爱而拥有自己的起源,所以“火”表示对良善的一切事物的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邪恶的一切事物的爱。“硫磺”是指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爱,尤指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的良善之真理的欲望(参看AE 578节)。“圣天使”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0, 200, 302, 800节)。“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在此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在天堂里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相应地在此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它与“圣天使”一起被提到,而“圣天使”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

“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折磨”之所以表示取决于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和随之而来的毁灭的地狱的可怕性,是因为地狱的可怕性,或那里的折磨完全取决于这种歪曲和毁灭。事实上,一个人歪曲圣言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向自己关闭天堂,也在何等程度上摧毁内在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而天堂凭这些神性真理存在,他还在同等程度上与天堂分离,并被更深地丢入地狱。这就是“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折磨”,因为字面上的圣言通过灵义与天堂交流;因此,字义因歪曲被摧毁到何等程度,歪曲者就在何等程度上被逐出天堂;任何人被逐出天堂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受折磨。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没有人在地狱里被天使或主折磨,因而在天使或主面前被折磨,而是他通过歪曲、从而毁灭“圣天使”所表示的神性真理和“羔羊”所表示的神性良善而被他自己折磨。

歪曲圣言,以至于摧毁天堂里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是多么可恨可恶或属地狱,因而是多么有害、糟糕,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圣言字义的一切,也就是给属世人的神性真理,通过灵义与天堂天使交流,直到这种程度:世人和天堂天使通过圣言结合在一起;因此,圣言的字义在歪曲它的人那里,在天上以双重方式被感知到这种程度:既被感知为纯正真理,也被感知为遭毁灭的纯正真理;从字义照着对应关系被感知为纯正真理,照着歪曲被感知为遭毁灭。由此而来的是,真理与虚假表现为结合在一起;当天堂天使看到这一点时,他们就伤心或被激怒,彻底转身离开。于是,天堂就关闭了,天堂与这人的一切交流都灭亡了;因此,他与地狱结合。任何人与地狱结合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对一切邪恶及其虚假的爱,并由此处于对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同时在何等程度上处于折磨。因此,这就是“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所表示的。

这主要适用于那些出于唯信思考,同时出于唯信生活,也就是在教义和生活上都确认唯信的人,如那些通过自己的著作和讲道深入研究,以确认唯信的人尤其所做的。这些人不能不歪曲圣言,甚至到了摧毁它的纯正真理的程度;因为圣言整体上或整个内容都与人的生活有关,因而与作为有关。事实上,主说,律法和先知系于这两条诫命,即:爱神胜过一切,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圣言;“爱神和邻舍”是指遵行诫命,这就是作为(参看AE 826节),作为就是那被分离之信的捍卫者拒之门外的。因此,当他们阅读圣言时,就弃绝了圣言的一切精华;当精华被弃绝时,剩下的都是糟粕,就像当一个动物被夺去生命时,其身体变得腐烂一样,因为与行为一样的爱,就是它的生命。一些灵人在世为人时就信奉唯信,论到圣言说,它包含丰富的神性真理;我听见这些灵人说,良善与真理的知识对我来说是什么呢?既然这唯信(即主为我们的罪而死)的信靠和信心是唯一使人得救的东西,既然圣言的一切都必须被解释来证明这一点,并且可以如此被解释,那么知道重生、罪得赦免、自由意志、圣治、爱与仁、善行,以及其余的东西有什么好处呢?因为其中所说关于爱、善行、实行或遵行的一切都包括并储藏在这唯信中,就像藏在地下的财宝一样。显然,当这些人阅读圣言,思想它的意义比思想其它东西更深入,并把它应用于唯信时,他们不能不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和良善。


圣爱与圣智 #377

377.由于接下来论

377.由于接下来论述的是心和肺与意愿和理解力的对应关系,并且身体的各个部分,即肢体、感觉器官和整个身体内脏,其对应都建立在这个对应的基础上;由于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迄今无人知晓,然而在两本书中已得到充分说明,其中一本论述的是天堂和地狱,另一本论述的是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圣言的灵义,书名为《属天的奥秘》(或《天堂的奥秘》),所以我想在此列出这两本书中关于对应的记录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一书: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的对应关系(87-102节);天堂的一切与世界的一切的对应关系(103-115节)。在关于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圣言灵义一书,即《属天的奥秘》(或《天堂的奥秘》):脸及其表情与心智情感的对应关系(1568, 2988—2989, 3631, 4796—4797, 4800, 5165, 5168, 5695, 9306节);身体及其行为举止与理解力和意愿成分的对应关系(2988, 3632, 4215节);总体上感觉的对应关系(4318-4330节);眼睛及其视觉的对应关系(4403-4420节);鼻子、嗅觉的对应关系(4624-4634节);耳朵、听觉的对应关系(4652-4660节);舌头、味觉的对应关系(4791-4805节);手、臂、肩、脚的对应关系(4931-4953节);腰、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5050-5062节);身体内脏,尤其胃、胸腺、乳糜池、乳糜管、肠系膜的对应关系(5171-5181, 5189节);脾的对应关系(9698节);腹膜、肾脏、膀胱的对应关系(5377-5385节);肝、肝脏、胆囊管、胰腺管的对应关系(5183-5185节);肠的对应关系(5392-5395, 5379节);骨的对应关系(5560-5564节);皮肤的对应关系(5552-5559节);天堂与人的对应关系(911, 1900, 1982, 2996-2998, 3624-3649, 3741-3745, 3884, 4051, 4279, 4403, 4423—4525, 6013, 6057, 9279, 9632节);存在于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对应于出现在灵界中的一切事物(1632, 1831, 1881, 2758, 2990-3003, 3213-3227, 3483, 3624-3649, 4044, 4053, 4116, 4366, 4939, 5116, 5377, 5428, 5477, 82119280节);出现在天堂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的形式(1521, 1532, 1619-1625, 1807—1808, 1971, 1974, 1977, 1980—1981, 2299, 2601, 3213-3226, 3349—3350, 3475-3585, 3748, 9481, 9570, 9576—9577节)。《属天的奥秘》一书处处论述了圣言字义与其灵义的对应关系;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一书(5-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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