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233.启3:16.“这样,你既是温的”表示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这从“温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温的”是指那些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从而服侍两个主的人。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思考、相信和生活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这一点尚不为人知,因此要说清楚。那些形成教会的人有两种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或生活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状态;一种状态来自教义,另一种状态来自圣言或基于圣言的讲道。几乎没有人知道这两种状态的存在;然而,它们的确存在,并且在有些人身上行如一体,在许多人身上没有行如一体,我已经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在刚离世的灵人身上得以看到这一点;因为这些灵人都带着他们生活的一切状态。但只要人们活在世上,他们就无法看到并知道这一点,因为在属灵的事物上,人的灵在自己里面所思想、相信和热爱的东西只能通过言语和外在行为公开显露;就那些属于信的事物而言,这些要么从在教会所领受的教义发出,要么在不出于教义思考的情况下从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发出。有学问的人通常是前一种情况,简单人通常是后一种情况。
因此,首先解释一下出于教义的思维、信和生活是何品质。如今在基督教界,教会的教义声称,唯信得救,爱的生活没有用;还声称,当一个人接受信时,他就称义了;当他如此称义时,自此以后任何邪恶都不再归算给他;因此,人人都得救了,甚至连恶人都得救了,只要他有信,或接受信,哪怕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接受它。因此,那些出于这种教义思考和生活的人忽略了善行,因为他们以为善行不影响人,或无助于人得救。他们也不关心自己思维和意愿的邪恶,无论这些邪恶是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还是敌意,仇恨,报复,诡诈,欺骗和其它类似邪恶,因为他们以为这些邪恶不会归算给那些因信称义的人。他们心里说,他们不受律法约束,因为主为他们成全了律法,使他们不在诅咒之下,主已将这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这就是为何那些根据唯信和由此称义的教义思考、生活和相信的人不在自己的生活中关注神,只关注自己和世界;那些一生中只关注自己和世界的人便与地狱结合,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认为良善或邪恶无关紧要。总之,照着那教义生活就是在生活中确认,思想、意愿或实行良善无关紧要,因为拯救不来自这个源头,还确认,如果他们思想、意愿,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实行邪恶,这也无关紧要,因为诅咒不来自这个源头,只要他们拥有被称为得救之信的信心和倚靠(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5节)。这些人显然是“温的”,因为每当根据这教义来思考和说话,或讲道时,他们就思想、谈论和传讲神,主,圣言,永生;但当脱离教义来思想和说话时,他们就不思想这些主题了。他们通过这种思维仰望天堂,却通过自己的生活与地狱结合;因此,他们在天堂与地狱之间,而在两者之间,或说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就是温的。这些话是指着当教会之人的信和生活来自教会的教义时,他们的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状态说的。
现在要说一说当教会之人的信和生活来自圣言时,他们的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状态。那些生在接受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教会之人,多半不知道唯信是什么,也不知道称义是什么意思;因此,当听到所传讲的这些事时,他们就认为意思是要按照神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因为他们认为这就是信,以及称义,不更深地进入教义的秘密。当这些人被教导唯信和因信称义时,他们只认为唯信就是思想神和救恩,以及他们当如何生活;称义就是在神面前生活。在教会里,所有得救的人都被主保守在这种思维和信的状态;他们离世之后就会在真理上接受教导,因为他们能接受教导。但前面所说的那些按照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就成了瞎子,因为唯信不是信,因此,唯信称义什么都不是。唯信不是信(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
由此可见“温的”是指谁,即那些心里这样想的人:如果我思想、意愿并实行良善,这能说明什么呢?因为这样做并不拯救人,我有信就足够了;再者,如果我思想和意愿邪恶,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因为这样做不会诅咒人。他们就这样放松了对自己的思维和意图,也就是自己灵的一切约束;因为正是灵在思考和打算,实行则与其完全一致。不过,要知道,很少有人照着教义如此生活,尽管讲道者以为所有听他们讲道的人都会如此行,或受他们影响。事实上,按照主的圣治,极少有人这样,因为“温”者的命运与亵渎者的命运没什么两样,他们的命运是,他们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他们从圣言所知道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然后他们只剩下他们灵的思维和爱。当他们从圣言所拥有的思维被夺走时,他们就成了最愚蠢的;他们在天堂之光中看上去就像外面包着一些皮肤的烧焦的骨架。关于亵渎和亵渎者的命运,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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