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160.“那自称是先知的,教导并引诱我的仆人”表示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由此而来。这从“先知”的含义清楚可知,“先知”是指教导真理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是指真理的教义(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2534, 7269节);因此,“先知”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教导虚假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虚假的教义。此处“女先知”同样表示教导虚假的人,也表示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因此,经上补充说她“教导并引诱”,因为“教导”论及真理和虚假,“引诱”论及良善和邪恶;在圣言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主的仆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s)”(参看AE 155节)。经上论到耶洗别说,她自称女先知;并不是说亚哈的妻子耶洗别自称女先知,经上这么说,是因为“耶洗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这快乐教导并引诱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因为每个人在独自思想时,都出于他自己的爱来思想,因而使自己充满虚假,这就是“教导并引诱”。关于耶洗别,我们在圣言中读到:
以色列王亚哈娶了西顿王的女儿耶洗别为妻,去事奉敬拜巴力,在撒玛利亚为巴力筑坛,又作亚舍拉。(列王纪上16:31–33)
列王纪:
耶洗别杀了耶和华的众先知。(列王纪上18:4, 13)
又:
她也想杀以利亚。(列王纪上19:1–2等)
又:
她利用诡计通过作假见证夺走了拿伯的葡萄园,并杀了他。(列王纪上21:6–7 等)
又:
因此,以利亚预言狗必吃她。(列王纪上21:23; 列王纪下9:10)
后来,按耶户的命令:
她被扔出窗外,她的一些血溅在墙上和用蹄践踏她的马上。(列王纪下9:32–34)
这一切都代表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以及由此流出的邪恶和虚假对教会的败坏。因为圣言的一切历史部分,以及预言部分,都代表那些属于教会的事物。亚哈所服侍,并为之筑坛的“巴力”,表示出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的敬拜;他所造的“亚舍拉”表示出于由此而来的虚假的敬拜。“耶洗别杀耶和华的众先知”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毁灭;“她还想杀以利亚”表示消灭圣言的渴望,因为以利亚代表圣言。她利用假见证从拿伯那里夺走的“葡萄园”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以利亚的预言,即狗要吃她,表示不洁和亵渎。她被扔出窗外,她的一些血溅在墙上和用蹄践踏她的马上,表示那些具有这种性质和品质之人的命运;从那里的细节的内义可以看出这些人的命运是什么。由此可见,那自称女先知的妇人耶洗别不是指其他耶洗别,而是指圣言所说的亚哈的妻子耶洗别;经上用她来描述那些沉浸于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的一切虚假教义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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