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14:10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793.“各样手艺的匠人在你中间决不能再遇见”表示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理解,因而没有任何属灵真理的思维,这只是就他们自己而言。在圣言的灵义上,“匠人”表示一个聪明、用理解力思考的人;在好的意义上表示一个用理解力思考天堂真理的人;在坏的意义上表示一个用理解力思考地狱虚假的人。由于后者和前者都多种多样,每一个种类都具有许多品种,而每一个品种又具有许多种类和品种,而它们都被称为具体和细节,所以经上说没有“各样手艺的匠人”。“匠人”凭他们的手艺和技能,以及对应关系,也表示诸如属于智慧、聪明和知识的那类事物。之所以说“凭对应关系”,是因为人类的一切工作或作为,以及一切运作,只要具有某种功用,就都对应于诸如属于天使聪明的那类事物。不过,匠人在金、银、宝石上的工作或作为,对应于一种天使聪明的事务或对象;匠人在铜、铁、木、石上的工作或作为对应于另一种天使聪明的事务或对象;匠人在其它有价值或可取功用上的工作或作为,如各种布料,亚麻制品,服装和衣服,对应于又一种天使聪明的事务或对象。这一切手艺和技能都对应,如前所述,因为它们是工作或作为。由此明显可知,“各样手艺的匠人在巴比伦中间决不能再遇见”意思不是说,那里将没有任何匠人,而是说将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理解,从而没有属灵真理的思维;但只是对那些因其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来说,情况是这样,并且也只是就他们自己而言。
“匠人”(或工匠)表示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理解,从而处于真理思维的人,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出埃及记:
匠人比撒列和亚何利亚伯将制作帐幕,因为他们充满智慧,聪明,知识或科学。(出埃及记31:3; 36:1-2)
又:
他们中间凡心里有智慧做工的,都制作居所,并用匠人的手工。(出埃及记36:8)
又:
你要用捻的细麻和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基路伯制作居所,要用匠人的手工制作它们。(出埃及记26:1)
又:
你要以同样的方式用匠人的手工制作幔子。(出埃及记26:31; 36:35)
又:
以同样的方式用匠人的手工制作以弗得;胸牌也是如此。(出埃及记28:6; 39:8)
在那里,匠人用一个也表示构思者的词来表达:
你要用宝石匠人的手工刻这两块石头,安在以弗得的两条肩带上。(出埃及记28:11, 12)
在反面意义上,“匠人(或工匠)的手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工作或作为,由此只能产生虚假。这就是以下经文中的“匠人(或巧匠、工匠)的手工或工作”的意思;何西阿书:
他们用银子照自己的聪明为自己造铸像,都是匠人的工作。(何西阿书13:2)
以赛亚书:
匠人铸造雕像,金匠用金包裹它,铸造银链;他寻找巧匠。(以赛亚书40:19-20)
耶利米书:
他从森林中砍下木头,就是匠人的手工;银子是从他施带来的,并有从乌法来的金子,都是匠人的工作;蓝色和紫色料是他们的衣服,都是智者的工作。(耶利米书10:3, 9; 申命记27:15)
“偶像”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敬拜和宗教的虚假(可参看AR 459, 4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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