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87

887.启14:10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揭秘启示录 #535

535.启12:2.

535.启12:2.“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地喊叫”表示即将出现或新生的新教会的教义,以及因“龙”所指的那些人的抗拒而对该教义的艰难接受。“怀了孩子”表示新生的教义,因为子宫里的“孩子”(启12:5论述了他的出生)表示新教会的教义;稍后我们会看到,在圣言的灵义上,“怀孩子”、“产痛或阵痛”、“生产”只表示孕育和生出那些属于属灵生命的事物。“她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地喊叫”表示由于“龙”所指的那些人的抗拒而对该教义的艰难接受,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后来龙把她追到旷野。

在圣言中,“怀孩子”(或“怀孕”)、“阵痛或产痛”、“生产或生育”并非表示别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3-6)

以赛亚书:

你这不怀孕、不生育的,要歌唱,你这未曾经过产痛的,要欢呼,因为凄凉独居者的儿子比已婚妻子的儿子还多。(以赛亚书54:1)

撒母耳记:

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儿女多的反倒衰微。(撒母耳记上2:5)

“不生育的”表示外邦人,他们没有真正的真理,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已婚的”和“儿女多的”表示拥有圣言的犹太人。耶利米书:

生过七个的,要呼出自己的灵魂。(耶利米书15:9)

这话也论及犹太人。以赛亚书:

我们也曾怀孕阵痛,仿佛生出风,我们未曾在地上施行拯救。(以赛亚书26:18)

又:

她未曾阵痛就生产,剧痛尚未来到,就生了男孩;地能在一天之内就产出吗?一个民族能在一时之间就生下来吗?我岂能打破不生产呢?岂能使她闭胎不生呢?(以赛亚书66:7-9)

诗篇:

大地啊,你在主的面前,就是雅各神的面前,要经历阵痛。(诗篇114:7)

以赛亚书:

唉,今日,儿子到了母体的口,却没有力量生产。(以赛亚书37:3)

以西结书:

训必阵痛,挪必被突破。(以西结书30:15, 16)

耶利米书:

我听见一个病人的声音,好像生头胎经历产痛的人,是锡安女子的声音,她叹气,伸开手,我有祸了,我的灵魂因杀人者而发昏。(耶利米书4:31)

以赛亚书:

疼痛与痛苦抓住他们,他们阵痛,好像生产的妇人一样。(以赛亚书13:8)

何西阿书:

以法莲的罪孽包裹,产妇的疼痛必临到他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因为他在儿子的子宫里没有延续他的时间。(何西阿书13:12, 13)

又:

以法莲人,你的荣耀必如鸟飞去,没有生产、肚腹、成孕;耶和华啊,求你给他们坠胎的子宫和干枯的乳房;即使他们生产,我必杀死他们的肚腹所渴慕的。(何西阿书9:11, 12, 14, 16)

这些经文也通过与“产痛”有关的许多事物来描述接受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艰难,其它许多地方也是这样描述的。此外,耶和华,即主,被称为“从子宫形成者”(以赛亚书44:2, 24; 49:1, 5);“从子宫形成者”(Former from the womb)是指改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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