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87

887.启14:10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真实的基督教 #727

727.众所周知,在

727.众所周知,在世上,联结或亲密的友谊和关系是通过邀请赴宴和宴会或筵席来培养的,因为通过这种方式,发出邀请的人有某种目的,以促进共识或友谊;旨在实现属灵目的的邀请更是如此。古代教会和初期基督教会的筵席是仁爱的筵席。在这些场合,客人们互相鼓励,彼此坚固,继续以真诚的心来敬拜主。以色列人在会幕旁一起吃祭物,只表示一致敬拜耶和华;因此,他们所吃的肉,作为祭物的一部分,被称为神圣(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那么,为什么在为全世界的罪而献自己为祭的主的圣餐上的饼和酒,甚至逾越节的肉,不应该被称为神圣呢?

此外,通过圣餐与主的结合,可通过出身于一个共同祖先的几个家庭的联结或纽带来说明。那些有血缘关系,并按顺序有姻亲和亲属关系的人都来自这个祖先,他们都从初始血统中获得了某种东西;或说第一代由兄弟姐妹组成,后面的世代包括了各种各样的关系,他们都以某种方式而与初始祖先联系在一起。他们由此继承或获得的,不是肉和血,而是通过肉和血所继承的某种东西,也就是相似的灵魂和由此而来的相似的兴趣或倾向,他们由此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本身通常出现在他们的脸上和举止或习惯上;因此,他们被称为一体(如创世记29:14; 37:27; 撒母耳记下5:1; 19:12-13; 以及别处)。

与主的结合也是如此,主是所有信徒和蒙福者的父。与祂的结合通过爱和信仰实现,通过爱和信仰如此结合的两者被称为一体。因此,主说: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谁看不出,实现这一点的,不是饼和酒,而是饼所指的爱之良善和酒所指的信之真理,它们是主自己的,唯独从主发出,也唯独由主分发?此外,一切结合都是通过爱实现的,而爱不是没有信靠或倚靠的爱。就让那些认为饼就是肉,酒就是血,不能将自己的思维提升超越这种信仰的人留在他们的信仰中吧;然而,他们不能没有这个真理:它里面有某种最神圣的事物实现与主的结合,这种事物被赋予了人,并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尽管它实际上始终属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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