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87

887.启14:10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真实的基督教 #130

130.先知代表在来

130.先知代表在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方面,他们教会的状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腰间的麻布,脱下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作为预兆和奇迹。(以赛亚书20:2-3)

为了代表教会的状态,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预备迁徙的物件,在以色列人眼前移到别处去;他要在白日带出物件,到了晚上,从墙洞出去;要蒙住脸看不见地面;叫他作以色列家的预兆,说,看哪,我做你们的预兆;我怎样行,你们所遭遇的也必怎样。(以西结书12:3-7, 11)

为了代表教会的状态,先知何西阿被吩咐:

娶淫妇为妻,他照做了,这妇人给他生了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叫耶斯列,另一个叫罗路哈玛(就是不蒙怜悯的意思),第三个叫罗阿米(就是非我民的意思)。他又被吩咐去爱被一个朋友所爱的妇人,就是一个奸妇,他也买了她。(何西阿书1:2-9; 3:2, 3)

有一个先知甚至被吩咐:

把灰撒在眼睛上,让自己被打,并被打伤。(列王纪上20:35, 38)

为了代表教会的状态,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拿一块砖,将耶路撒冷画在其上,又围困这城,筑垒倒土堆攻击它;拿个铁鏊放在他和城之间,向左侧卧,向右侧卧。还取小麦、大麦、豆子、小米、粗麦,用它们作饼;做大麦饼,用人粪烧烤(但他祈求不这样做,所以被允许用牛粪代替)。他被吩咐,你要向左侧卧,承担以色列家的罪孽,要按你向左侧卧的日数,担当他们的罪孽。因为我要将他们罪孽的年数定为他们的日数,就是三百九十日,你要这样担当以色列家的罪孽。你满了这些日子,还要向右侧卧,担当犹大家的罪孽。(以西结书4:1-15)

先知以西结通过这些方式担当了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的罪孽,但并没有除去它们,从而为他们赎罪,只是代表并指出它们,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人必吃不洁净的食物,看哪,我必折断粮杖,使他们缺粮缺水,彼此变得荒凉,因自己的罪孽消瘦。(以西结书4:13, 16, 17)

论到主的话意思也一样:

祂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祂因祂的知识使许多人称义,因为祂担当了他们的罪孽。(以赛亚书53:4, 6, 11)

这一整章都在论述主的受难。

作为本质上的先知,主代表了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这一点从祂受难的细节明显看出来;如祂被犹大背叛,被祭司长和长老拿住定罪;他们用拳头打祂;用苇子打祂的头;把荆棘冠冕戴在祂头上,分祂的外衣,为祂的里衣拈阄;把祂钉在十字架上;给祂醋喝;扎祂的胁旁;祂被埋葬,第三日复活了。祂被犹大背叛表示祂被那时拥有圣言的犹太民族背叛,因为犹大代表犹太民族。祂被祭司长和长老拿住定罪表示这是整个犹太教会做的。他们用拳头打祂,吐唾沫在祂脸上,鞭打祂,用苇子打祂的头,表示他们以同样的方式对待在其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他们将荆棘冠冕戴在祂头上,表示他们歪曲并玷污了这些真理。他们分祂的外衣、为祂的里衣拈阄,表示他们驱散了圣言的一切真理,但没有伤害它的灵义,而主的里衣代表灵义。他们把祂钉在十字架上,表示他们摧毁并亵渎了整部圣言。他们给祂醋喝表示他们所拥有的真理完全被歪曲了,所以祂没有喝这醋。他们扎祂的胁旁表示他们完全熄灭了圣言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埋葬祂表示弃绝母亲留在祂里面的一切,或说移除母亲留下的东西;祂在第三日复活表示祂的荣耀,或祂的人身与父的神性的合一。因此,很明显,“担当罪孽”不是说除去它们,而是说它代表对圣言真理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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