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86

886.“在额上,或

886.“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将这些作为教会的良善,或教会的真理来接受和承认。这从前面的解释(AE 838节)清楚可知,那里出现了类似的话。“在额上受了印记”表示喜欢这些东西,从而承认它们是教会的良善,因为“额”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在此表示承认为良善;“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这信之虚假为教会的真理,因为“手”论及真理(参看AE 298节)。这清楚表明,“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唯信的教义之邪恶为教会的良善,它的虚假为教会的真理。之所以说“为教会的良善或为教会的真理”,是因为有些人喜欢“兽”所表示的那信,有些人承认那信为教会的真理。接受那信的头脑简单的人是后一种情况;而以其知识为荣耀的有学问的人是前一种情况,因为他们在学校学习了称义的程度,从而开始相信他们比普通人更有智慧。这同样适用于那些为世界和自己的荣耀而活,却每隔一段时间思想永生的人;因为这些人通过这信确认自己的生活。


揭秘启示录 #272

272.“就是神的七

272.“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表示在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神性真理都源于神性智慧。“神的七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AR 14, 155节)。显然,“被派往全地”表示进入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因为在凡有宗教的地方,人们都被教导有一位神,有一个魔鬼,神是良善本身,一切良善都来自祂,魔鬼是邪恶本身,一切邪恶都来自他;它们是对立面,故邪恶因来自魔鬼而要避开,良善因来自神而要实行;因此,任何人实行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魔鬼,并对抗神。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都有这种神性真理。因此,人只需知道何为邪恶,凡拥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也都知道这一点;因为一切宗教戒律都与十诫所包含的诫命相似,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这些就是总体上主“派往全地”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1-118节)。因此,人若因它们是神性真理,或是神的诫命,因而是宗教的诫命而照之生活,就会得救。但他若只因它们是文明道德的真理而照之生活,就不会得救,因为一个否认神的人,或无神论者也能如此生活,而一个信神,或承认神的人则不会如此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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