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5.“若有人拜兽和兽像”表示以免他们承认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宗教说服或宗教及其教义。这从“兽”、“拜”和“兽像”的含义清楚可知:“兽”是指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宗教说服或宗教(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拜”是指承认并相信(参看AE 790a, 805a, 821a节);“兽像”是指这种宗教的教义,以及规定的条例,即:只可以或要完全教导和相信这些事(参看AE 827a节)。不可敬拜的兽和兽像是指从海里上来的兽,前一章(启示录13:1)论述了这兽,它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所指的,是这兽,这一点从启示录13:14明显看出来;但被看到从地里上来的另一只兽表示来自圣言、支持这种分离的确认(参看AE 815a节)。他们之所以不可拜前一只兽及其像,那些拜它们的人“要被火与硫磺折磨”,是因为除了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外,所引用的用来证明信与善行分离的圣言经文不会植入虚假和邪恶;这种事只有通过运用推理才能做到,因为歪曲这些经文的,是推理。事实上,若没有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圣言中,没有什么东西能被歪曲。前面许多地方已经说明,推理是如何歪曲圣言的。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尤其从那些将唯信当作得救的基本手段来接受的教会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那些出于其教义,并由此出于圣言来教导的人,其教导的方式完全不同于那些出于圣言,没有同时出于其教义来教导之人的。那些出于其教义,并由此出于圣言来教导的人歪曲圣言的一切;而那些出于圣言,没有同时出于其教义教导的人没有歪曲圣言。原因在于,教义充满推理,尽管它们似乎不是推理;而圣言是没有推理的。这就是为何在这些教会中,有许多人教导与生活结合的信,并与信结合的生活;而其他人却教导与生活分离的信。这后一种事是出于教义来教导的有学问的人所做的,而前一种事是出于圣言来教导的有学问的人和没有学问的人所做的;因此,他们走的是相反的路。然而,这也是捍卫该教义的人所允许的;原因在于,圣言明确教导生活,以及与生活一致的信;头脑简单的人只能照着圣言的明确意义来接受教导。有些人也允许这样,是因为他们无法公开抵制真理;真理是以未知或秘密的方式来运作和说服的,因为真理从天上流入到每个人那里,而接受它的,是那些没有过邪恶生活的人;他们从童年时期就没有,后来也没有出于对自己的卓越知识,或比其他人更有学问的骄傲而确认唯信的教义,尤其确认他们将卓越知识或学问置于其中的唯信称义的信条。然而,当这些人从其他人那里听到来自圣言、支持生活的证据时,他们心里想的仍旧不同;因为他们认为唯信包括作为本身,根据称义的信条,这两者是结合在一起的;尽管如许多人所教导的,这个信条更倾向于将作为与信仰分离,而不是将作为与信仰结合起来。事实上,只要作为里面有什么东西来自人或人的意愿,它甚至认为这些作为没有称义的价值而把它们搁置一边。
在接受唯信的教会中,来自圣言的教导和来自教义的教导是完全不同的,这一点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证明,如在圣公会和路德教会。众所周知,圣公会的教义教导唯信,牧师们娴熟、巧妙、优雅或雄辩地将作为人为地添加到信上,就好像它们储存在信中;他们从信中感知或看到某种努力,就好像是对行善的一种情感;这尤其适用于那些因唯信而称义到第三或第四种程度的人。此外,该教义还教导,唯信的运作还没有发展到这种程度的人也能得救,因为生活的良善就隐藏在信中,就像生产的能力隐藏在果实的种子里一样。前面在解释第12和13章时已经说明,这些东西都是夸耀和吹嘘卓越知识和聪明才智的心智的产物。为说明在圣公会,当他们出于圣言,没有同时出于教义来教导时,教导完全不同,我要在此引用圣公会在每个圣日所教导,并被那些遵守圣餐的人所阅读的内容作为证据;内容如下:“附之的方法和途径是,按照神诫命的规则,首先要检查自己的生活和交谈;无论你们在哪里感觉自己冒犯了,要么通过意愿、话语,要么通过行为冒犯了,就在那里哀叹自己的罪恶,完全怀着纠正生活的目的而向全能的神忏悔。你们若觉得自己的冒犯是不仅得罪神,还得罪邻舍的那种,就要与他们和解,准备好为你们对他人所造成的伤害和错误而竭尽全力地作出赔偿和补偿;同样准备好饶恕得罪你们的人,就像你们愿自己的过犯在神手里蒙饶恕一样;否则,领受圣餐只会增加你的诅咒。因此,你们当中若有人亵渎神,阻碍或诽谤祂的圣言,通奸,或怀有恶意,或嫉妒,或犯下其它任何严重罪行,就请你悔改你的罪,否则不要到圣桌前;免得领受圣礼之后,魔鬼进入你,就像进入犹大一样,使你充满一切的罪孽,将你的身体和灵魂尽都毁灭。”此处甚至没有提到信,只教导了作为,因为它们来自圣言,而不是来自教义。
此外,在每年的某些节日,《亚他那修信经》经常在圣公会的人们面前被阅读;因为它作为公会的著作,已经在所有基督教会中被视为三位一体的共同教义;关于主和祂所施行的最后审判,该信经如此教导:“万人必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此乃大公教会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现在请想一想,反思并检查一下,那些出于教义如此巧妙地讲道,或相信类似东西的人是不是没有把上述事物包括在信中,就像隐藏在它里面一样?由于他们认为作为不会称义,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为良善的良善,人所行的良善本身是功德,所以他们放弃实行,而是相信,他们必因储存或隐藏在唯信,也就是与善行分离之信中的生命而得救。但我可以证明,那些如此相信,同时如此生活的人都会下地狱。相反,那些照着包含在为圣餐所预备的劝诫中的训词,又照着刚才从《亚他那修信经》中所引用的内容生活的人都会上天堂。此外,后者有信,而前者没有,无论他们怎么朝相反的方向想。之所以说那些出于教义相信,同时生活的人,是因为有许多人,尤其头脑简单的人出于教义相信,同时却没有照着教义生活;这些人得救了。
路德教会的情况也一样。在那里,那些出于教义教导的人和那些出于圣言教导的人也走在相反的方向上。在唯信和唯信称义方面,那些出于教义教导的人,其教导的方式与圣公会的完全相同;他们都将作为与得救的手段分离,认为作为不是良善,而是邀功的,因而不能称义,因为它们来自人,从而把它们搁置一边。但当他们出于圣言教导时,他们也教导作为,这可从为全体成员所写,因而被插在诗篇的所有书籍中,被称为《不悔改之路上的障碍或绊脚石》的内容中看出来,其中出现了这些话:“神的神圣旨意和明确的诫命是,那些相信的人应履行善行,当它们是为了公义的原因,瞄准一个真正的目的,尤其为了神的荣耀和邻舍的功用而行的时,神就会为了基督的缘故而接受它们;事实上,神会出于纯粹的怜悯赏赐它们;因此,人因他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有报答。因为神将赞美、荣誉和永恒的祝福赐给那些耐心通过作为努力获得永生的人。因此,神也专心关注人的作为,如在论述最后审判的地方,祂写信给亚洲七个教会和所有人时所说明的那样。为此,使徒保罗用这些劝诫来劝勉行善,说:
我们行善不要厌倦,若不间断,到了适当的时节,我们必收割良善。(加拉太书6:9)
因此,那些富有善行的人由此说明他们也富有信,因为当信是活的时,它通过仁作工。是的,唯独称义的信从不独居,也不是分离的,而是带来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好果子,太阳发出光,火发出热,水带来水分一样。”由此可见,在这些教会中,出于教义,并由此出于圣言来教导是一回事,出于圣言,没有同时出于教义来教导是另一回事;“拜兽和兽像的”是指那些出于教义来教导,同时也出于教义来生活的人;现在启14:9–11论述的是,正是这些人。而启14:12中“圣徒的忍耐就在此;守神诫命,和耶稣信仰的也在此”这句话所论到的人,是指那些出于圣言来教导和生活的人。
77.“就仆倒在祂脚前”表示在神性面前出于内心谦卑的崇拜。这从“仆倒在脚前”的含义清楚可知,“仆倒在脚前”是指出于谦卑的崇拜。它之所以表示内心的谦卑,是因为在神性面前发自内心的谦卑产生这种仆倒。各种情感都在身体上拥有相对应的动作;当人从内层处于情感时,身体就被引向,并且仿佛自动落入这些动作。在一个人面前的谦卑会照着对他的尊重而产生下拜;但它在神性面前会产生完全的仆倒,尤其当一个人认为在能力和智慧方面,神性就是一切,人相对而来说什么都不是,或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性,从人而来的,无非是邪恶时。当人从心里作出这种承认时,他可以说就从自己里面出来了,从而面伏于地;当他如此从自己里面出来时,也就从自我中移出了,这自我本身完全是邪恶;当自我被移除时,神性就充满他,并把他扶起来;并不是说神性因祂自己渴望这种谦卑,而是因为那时邪恶被移除了;邪恶从人那里被移除到何等程度,神性就流入到何等程度,因为唯独邪恶挡道或反对。关于这种谦卑的例子可参看《宇宙星球》(91节)。
当神性同在,移除人的自我,后来又填充他时,他的状态在本节经文是如此描述的:“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进一步描述了这种状态: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祂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唯独我但以理看见这异象,同着我的人没有看见。却有极大的战兢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就逃跑。我毫无气力;就面伏在地沉睡了。看哪,有一只手摸我,使我用膝和手掌支持微起,祂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10:5–12)
当以西结看到基路伯时,他也描述了这种状态,基路伯表示在圣治方面的主:
我一看见耶和华的荣耀,就面伏于地,又听见一位说话的声音。他对我说,人子啊,你立脚站起来,我要和你说话。他对我说话的时候,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立脚站起,我便听见那对我说话的。(以西结书1:28; 2:1–2; 3:24)
当耶稣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时,情况也是如此;对此,马太福音如此记着说:
彼得还说话的时候,看哪,有一朵明亮的云彩遮盖他们;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门徒听见这些话,就面伏于地,极其害怕。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起来,不要害怕。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马太福音17:5–8)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当人处于一种内心谦卑的状态时,主的神性人身与人的同在是何性质,即:他面伏于地,因主的手触摸而立脚起来。显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的同在产生了这些效果,因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就是如此出现在约翰面前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AE 63节)。当主变形像时,祂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门徒面前;因此,经上还说:“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但以理和以西结所看见的,正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也要参看约翰福音1:18)
此外,当主在世上时,人们也通过面伏于祂的脚下而敬拜祂(马太福音28:9; 马可福音7:25–26; 路加福音8:41; 17:15–16, 18; 约翰福音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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