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0.“那大城”表示在他们当中教义的一切事物方面的摧毁和毁灭。这从“倾倒”和“城”的含义清楚可知:“倾倒”当论及一座城时,是指破坏和毁灭,如前所述(AE 879节);“城”是指教义及其一切(参看AE 223节)。经上之所以说“大城”,是因为所表示的是,充满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教义;“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参看AE 336a, 337节)。“那大城巴比伦倾倒了”表示对“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来说,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摧毁了;而且在最后审判的时候,它们将完全毁灭。这些人也被毁灭,他们那位于南部和北部的大城被彻底推翻,其中的人被扔进地狱,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关于巴比伦所记载的明显看出来。
这清楚表明,“那大城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表示两件事,即:由这些人构成的教会在一切良善和真理方面,在世界上被摧毁;以及在最后审判的时候,他们的毁灭。人们以为,巴比伦的毁灭是指这个宗教在世界上的毁灭;但情况不是这样。所指的,是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方面,它在世界上被摧毁,因而是那些将主的神性权柄转到自己身上,并出于自我之爱在灵魂,因而在永生方面行使这种权柄之人的毁灭。因为这个宗教仍将在那些持守这种爱,并出于它行动的人中间继续存在。由于所指的是这种毁灭,也就是对教会的摧毁,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些人在来世的毁灭,无论具体还是总体;具体的是指对前面所描述的所有属于这个宗教之人的定罪;总体的是指通过最后的审判,所有具有这种性格之人的毁灭。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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