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79

879.“说,巴比伦

879.“说,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表示对那些将主的神性权柄转到自己身上之人的定罪和摧毁。这从“倾倒了,倾倒了”和“巴比伦”的含义清楚可知:“倾倒了,倾倒了”是指他们被定罪,并完全被摧毁;“巴比伦”是指那些将主的神性权柄转到自己身上的人。经上说“倾倒了,倾倒了”,是因为它论及作为一座城的巴比伦;但当“巴比伦”表示那些将主的神性权柄转到自己身上的人,“大城”表示他们教义的一切事物时,“倾倒了”表示被摧毁。根据主题的意义,“倾倒了”就这样变成“被摧毁”。在论述巴比伦及其毁灭的第17和18章,我们将解释“巴比伦”总体和具体地表示什么。本节经文论述巴比伦;接下来的四节经文论述龙的兽;再接下来的经文直到本章末尾,论述教会总体上的毁灭。此处之所以论述巴比伦和龙的兽,是因为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论述教会的毁灭,首先论述总体上的毁灭,然后论述具体的毁灭,最后论述最后的审判。
但关于教会的毁灭,必须提前说明这些事。每个教会一开始都处于对行善的爱和对认识真理的爱;但随着时间推移,它在良善和真理方面遭到摧毁,因为教会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首先,对利用神圣事物逐渐统治人们的灵魂,最终统治天堂和主自己的爱摧毁了它。启示录以“巴比伦”和“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妓女”描述了这一点。其次,与仁,因而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信摧毁了它;最后没有任何真理在其中的唯信摧毁了它。启示录以“龙”和“他的两只兽”描述了这一点。教会初始的爱,也就是对行善的爱和对认识真理的爱,如前所述,就因这两点而衰落或结束了;当这一切发生时,教会就被摧毁了。对行善的爱逐渐变成对行恶的爱,这些邪恶被称为良善;对认识真理的爱变成对认识虚假的爱,这些虚假被称为真理。
对“巴比伦”所描述的那些人来说,教会的一切良善都被玷污或掺假了,教会的一切真理也由此被玷污或掺假了,因为这一个是那一个的结果。但对“龙”所描述的那些人来说,教会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教会的一切良善由此也被歪曲了,因为这一个是那一个的结果。这后者发生在改革宗教徒当中,他们把唯信当成教会的本质来接受;而前者发生在天主教徒当中,他们把统治天上的圣物当成教会的本质。前面已经说明,唯信是如何摧毁教会的,那里论述了“龙和他的两只兽”;在解释第17和18时,我们将说明,对天上圣物的统治是如何摧毁教会的。由此可见,为何本节经文论述巴比伦,接下来的四节经文论述龙的兽,从这里直到本章末尾论述教会总体上的毁灭;然后第15和16章论述教会具体的毁灭。

揭秘启示录 #668

668.“因你的公平

668.“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圣言的真理公开证明了这一点。“公平”表示神性真理,人当照神性真理生活,从这真理可以知道他的品质,他也将照这真理而受审判;由于这些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而圣言现在被打开了,并证明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所以“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证明了这一点。圣言现在被打开了,并证明唯独主是天地之神,人当照主的诫命生活,当今的信仰应被除去,这一点可从刚刚出版的四教义明显看出来,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就是指这些教义。
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公平”(judgment,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神性良善,所以在论述主的许多经文中,经上一起提及“公义和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她那些被带回的人必因公平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和祂的国中以公平公义使国坚立。(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以公平公义充满大地。(以赛亚书33:5)
耶利米书:
让荣耀的以此为荣耀,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又: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在地上掌权作王,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阿摩司书:
公平必如水流动,公义必如洪流涌流。(阿摩司书5:24)
诗篇: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又: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又: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人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又:
公义和公平是祂宝座的支撑。(诗篇89:14)
又:
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在其它地方,经上说,人们当行公义和公平(如以赛亚书1:21; 5:16; 56:1; 58:2; 耶利米书4:2; 22:3, 13, 15; 以西结书18:5; 33:14, 16, 19; 阿摩司书6:12; 弥迦书7:9; 申命记33:21; 约翰福音16:8, 10)。在那里,“公义”论及真理之良善,“公平”论及良善之真理。
由于“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所以我们在一些地方读到“真理或真实和公义”(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诗篇:
耶和华的典章是真理,全然公义;比金子可羡慕,比蜜甘甜。(诗篇19:9-10)
主在属天国度中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在属灵国度中的治理被称为“公平”,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14-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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