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6.“要敬拜那造天、地、海和众水泉源的”表示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祂,并且神性真理或圣言从祂发出。这从“敬拜”、“天和地”、“海”、“水的泉源”的含义清楚可知:“敬拜”是指从心里承认,因而称谢和敬拜(参看AE 790a, 805a, 821a节);“天和地”是指教会的内在和外在(对此,参看AE 304a,b,e,f, 752节);“天和地”之所以也表示天堂和教会,是因为人里面的教会的内在是天;事实上,它与天使结合,因为它与天使构成一体;如前所述,人的内在形成为天堂的观念和形像,而他的外在形成为世界的观念和形像。然而,只要人活在世上,他里面的教会就处于他的属世层,也就是他的外在;但只有当内在打开时,教会才处于人的属世层或外在;因为教会不能存在于任何人里面,除非他拥有天堂在里面,来自主的光照和流注就可以经由这天堂进入下面的属世层或外在。“海”是指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字面上的圣言,因为这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这就是“海”的含义,因为海可以说出现在天堂的最低部分或终端;事实上,正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形成天堂和其中的一切;高层天堂看似在以太状的大气中,低层天堂看似在空气状的大气中,最低层天堂看似在水雾状的大气中;这种大气在那些站在远处的人眼里,就像大海,但对那些住在其中的人来说,却不是这样。那些住在其中的人处于神性真理的终端,这种神性真理就如圣言在字义上的样子。正因如此,“海”具有这种含义;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前文(AE 275, 342, 511, 600a节)。“海”在此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因为经上说“海和众水的泉源”;“众水的泉源”表示更内在的神性真理,就是诸如灵义上的那种圣言。这就是“水的泉源”的含义,这一点可从前面来自圣言的经文和对它们的解释(AE 483节)明显看出来。“众水的泉源”在此表示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天和地”表示教会的内在和外在;两者都是通过神性真理或圣言形成的,如约翰福音(1:1, 2, 14)中所说的,教会的内在通过属灵的神性真理形成,教会的外在通过属世的神性真理形成;这就是为何此处提到“众水的泉源”也列在主所造的事物当中。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事物可以清楚看出,天使的属灵观念如何不同于世人的属世观念。对观念属灵的天使来说,“要敬拜那造天、地、海和众水泉源的”只表示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祂,属世和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也来自祂。天使之所以如此理解这些话,是因为他们所在的天堂在眼睛看来,完全就像我们的陆地,但却充满花园、花坛和灌木,不像我们地球上的陆地那样恒久,而是根据天使对神性真理的接受瞬间出现;因此,那里的一切事物的外貌都随着接受状态,因而随着其聪明和智慧的状态而发生变化,因此照着他们里面的教会状态而以这种方式发生变化:只要他们有教会在里面,一切事物就在他们眼前相对应地存在或涌现出来。因此,当经上提到“天和地”时,他们不可能有其它观念,只会有教会的观念,因为对他们来说,一切事物由此而来。但当经上提到“天和地”时,世人不可能有这种属灵观念,因为他们对这些事物一无所知;但他们有属世观念,属世观念与他们的眼睛所看到的是一致的。他们看到的天和地是恒久的,不像在天使天堂里那样照着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进而对教会的接受而改变;因此,他们所理解的“天”只是指可见的天,“地”只是指世人所居住的地。
与教会状态一致的天和地的状态在以色列人当中由他们所居住的迦南地的面貌变化来代表;不过,这些面貌变化照着他们当中的教会状态仅在出产,也就是庄稼、油、葡萄树和果实的出产,以及雨水方面发生变化。这一切的发生,是因为他们中间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天上的事物。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常说,如果他们遵守律例并实行它们,地就多产。但如今情况不同了,因为现在主已经打开了教会的内在事物,于是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就停止了。这一切清楚表明,关于新天和新地,天使的观念和世人的观念之间有什么不同。因为天使出于他们的观念感知灵界的天地的毁灭,而世人感知自然界的天地的毁灭。此外,根据预言,在灵界,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没有同时从内在过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所在的诸天和诸地已经灭亡了。不过,关于这些事,详情可参看《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
525.“你的愤怒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到了”表示他们的毁灭,以及对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之人的最后审判。“你的愤怒”表示最后的审判(AR 340节),因而表示他们的毁灭;主的“愤怒”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他们觉得好像是主出于愤怒把他们扔进地狱,而事实上,是恶人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就像一个罪犯将他所受的惩罚归咎于法律,或像人若把手伸进火里,就把烧伤归咎于火,或像他冲向剑刃,若被刺穿,就归咎于一个人用来保护自己的手中的剑。凡悖逆主,出于愤怒冲上去攻击受主保护者的人,都会遭遇这种情形。受审判的“死人”在普遍意义上是指那些从世界上死亡的人,但在严格意义上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审判论及这些人(约翰福音3:18; 5:24, 29)。原因在于,那些拥有属灵生命的人被称为“活人”。属灵生命只在那些靠近主,同时避恶如罪的人里面。
以下经文所说的人就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诗篇:
他们又与巴力毗珥连合,且吃了祭死人的物。(诗篇106:28)
又:
仇敌逼迫我的灵魂,使我坐在黑暗中,如世上的死人。(诗篇143:3)
又:
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释放将要死的人。(诗篇102:20)
启示录:
我知道你的作为,你有一个名,就是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你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近死去的。(启示录3:1, 2)
“死人”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所指的是属灵的死亡;因此,“被杀之人”表示那些因属灵的死亡而灭绝的人(AR 321, 325节,以及其它地方)。但以下经文中的死人是指那些从世界上死亡的人: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
又:
其余的死人没有复活。(启示录20:5)
原因在于,在那里,“第一次的死”是指属世的死亡,也就是离世;“第二次的死”是指属灵的死亡,也就是诅咒,或罚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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