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4.“要敬畏神,把荣耀归给祂”表示出于主的神性真理通过照之生活敬拜主。这从“敬畏神”和“把荣耀归给祂”的含义清楚可知:“敬畏神”是指崇敬和敬拜主(参看AE 696节);“把荣耀归给祂”是指照着神性真理,也就是照着祂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荣耀”当论及主时,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诸如在天上的那种圣言;因为这对天使来说是光,通过这光,主显现祂的荣耀。事实上,通过这光,祂赐予聪明和智慧,还在天使眼前呈现出壮丽的物体,这些物体因最珍贵的事物而闪闪发光。这就是主的荣耀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的含义。但仿佛因金子和形式奇妙的宝石而闪闪发光的这一切壮丽事物都是由主照着对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赐予的;因此,天使完全照着他们里面的智慧来看它们,因为它们都是对应。但由于天使照着他们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拥有智慧,所以“把荣耀归给祂”表示照着神性真理生活。
世人以为那些知道神性真理,并出于知识谈论它们的人拥有智慧,从而拥有天堂,哪怕他们没有照之生活。但我可以证明,这些人没有智慧。当他们说话时,看上去的确有智慧;可一旦他们在自己的灵里,或在自己里面思考,他们根本就没有智慧;事实上,有时他们甚至像傻子一样胡言乱语,违背他们所说的神性真理去思考。但对那些照着神性真理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这些人在自己里面智慧地思考,也与其他人智慧地交谈。我从灵界上千个经历的例子中得以知道这一点;因为那里出现的事物完全不为自然界的人们所知。我听见那里的许多人说话如此智慧,以至于我以为他们是内层天堂的天使;然而,他们却成为魔鬼,因为他们出于对荣耀的爱而用这些事物充满他们的记忆,却不照之生活。因此,一旦他们回到自己这里,回到自己的生活之爱中,他们就出言反对这些事物,并且疯狂得好像对它们一无所知。这清楚向我表明,几乎每个人都有理解的能力,以便他可以被改造;但不过真理生活的人不想被改造;不想被改造的人逐渐弃绝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一切,过着反对它们的自己的爱之生活,最终接近那些在地狱里,并处于与他自己的相似的爱之人。
由此可见,“把荣耀归给祂”表示照着神性真理生活;如主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所教导的: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成为我的门徒了。你们要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8–10, 14)
这清楚表明,“荣耀神”,或“把荣耀归给祂”是指结出果实。也可参看前面关于荣耀所说的;如“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天使和世人对它的接受(AE 33, 288, 345节);“主的荣耀”在于光照世人和天使,以智慧和幸福赐福他们;这只有通过在教义上,同时在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才能做到。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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