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74

874.“要敬畏神,

874.“要敬畏神,把荣耀归给祂”表示出于主的神性真理通过照之生活敬拜主。这从“敬畏神”和“把荣耀归给祂”的含义清楚可知:“敬畏神”是指崇敬和敬拜主(参看AE 696节);“把荣耀归给祂”是指照着神性真理,也就是照着祂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荣耀”当论及主时,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诸如在天上的那种圣言;因为这对天使来说是光,通过这光,主显现祂的荣耀。事实上,通过这光,祂赐予聪明和智慧,还在天使眼前呈现出壮丽的物体,这些物体因最珍贵的事物而闪闪发光。这就是主的荣耀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的含义。但仿佛因金子和形式奇妙的宝石而闪闪发光的这一切壮丽事物都是由主照着对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赐予的;因此,天使完全照着他们里面的智慧来看它们,因为它们都是对应。但由于天使照着他们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拥有智慧,所以“把荣耀归给祂”表示照着神性真理生活。
世人以为那些知道神性真理,并出于知识谈论它们的人拥有智慧,从而拥有天堂,哪怕他们没有照之生活。但我可以证明,这些人没有智慧。当他们说话时,看上去的确有智慧;可一旦他们在自己的灵里,或在自己里面思考,他们根本就没有智慧;事实上,有时他们甚至像傻子一样胡言乱语,违背他们所说的神性真理去思考。但对那些照着神性真理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这些人在自己里面智慧地思考,也与其他人智慧地交谈。我从灵界上千个经历的例子中得以知道这一点;因为那里出现的事物完全不为自然界的人们所知。我听见那里的许多人说话如此智慧,以至于我以为他们是内层天堂的天使;然而,他们却成为魔鬼,因为他们出于对荣耀的爱而用这些事物充满他们的记忆,却不照之生活。因此,一旦他们回到自己这里,回到自己的生活之爱中,他们就出言反对这些事物,并且疯狂得好像对它们一无所知。这清楚向我表明,几乎每个人都有理解的能力,以便他可以被改造;但不过真理生活的人不想被改造;不想被改造的人逐渐弃绝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一切,过着反对它们的自己的爱之生活,最终接近那些在地狱里,并处于与他自己的相似的爱之人。
由此可见,“把荣耀归给祂”表示照着神性真理生活;如主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所教导的: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成为我的门徒了。你们要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8–10, 14)
这清楚表明,“荣耀神”,或“把荣耀归给祂”是指结出果实。也可参看前面关于荣耀所说的;如“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天使和世人对它的接受(AE 33, 288, 345节);“主的荣耀”在于光照世人和天使,以智慧和幸福赐福他们;这只有通过在教义上,同时在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才能做到。

揭秘启示录 #668

668.“因你的公平

668.“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圣言的真理公开证明了这一点。“公平”表示神性真理,人当照神性真理生活,从这真理可以知道他的品质,他也将照这真理而受审判;由于这些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而圣言现在被打开了,并证明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所以“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证明了这一点。圣言现在被打开了,并证明唯独主是天地之神,人当照主的诫命生活,当今的信仰应被除去,这一点可从刚刚出版的四教义明显看出来,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就是指这些教义。
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公平”(judgment,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神性良善,所以在论述主的许多经文中,经上一起提及“公义和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她那些被带回的人必因公平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和祂的国中以公平公义使国坚立。(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以公平公义充满大地。(以赛亚书33:5)
耶利米书:
让荣耀的以此为荣耀,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又: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在地上掌权作王,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阿摩司书:
公平必如水流动,公义必如洪流涌流。(阿摩司书5:24)
诗篇: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又: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又: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人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又:
公义和公平是祂宝座的支撑。(诗篇89:14)
又:
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在其它地方,经上说,人们当行公义和公平(如以赛亚书1:21; 5:16; 56:1; 58:2; 耶利米书4:2; 22:3, 13, 15; 以西结书18:5; 33:14, 16, 19; 阿摩司书6:12; 弥迦书7:9; 申命记33:21; 约翰福音16:8, 10)。在那里,“公义”论及真理之良善,“公平”论及良善之真理。
由于“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所以我们在一些地方读到“真理或真实和公义”(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诗篇:
耶和华的典章是真理,全然公义;比金子可羡慕,比蜜甘甜。(诗篇19:9-10)
主在属天国度中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在属灵国度中的治理被称为“公平”,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14-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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