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4.“要敬畏神,把荣耀归给祂”表示出于主的神性真理通过照之生活敬拜主。这从“敬畏神”和“把荣耀归给祂”的含义清楚可知:“敬畏神”是指崇敬和敬拜主(参看AE 696节);“把荣耀归给祂”是指照着神性真理,也就是照着祂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荣耀”当论及主时,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诸如在天上的那种圣言;因为这对天使来说是光,通过这光,主显现祂的荣耀。事实上,通过这光,祂赐予聪明和智慧,还在天使眼前呈现出壮丽的物体,这些物体因最珍贵的事物而闪闪发光。这就是主的荣耀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的含义。但仿佛因金子和形式奇妙的宝石而闪闪发光的这一切壮丽事物都是由主照着对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赐予的;因此,天使完全照着他们里面的智慧来看它们,因为它们都是对应。但由于天使照着他们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拥有智慧,所以“把荣耀归给祂”表示照着神性真理生活。
世人以为那些知道神性真理,并出于知识谈论它们的人拥有智慧,从而拥有天堂,哪怕他们没有照之生活。但我可以证明,这些人没有智慧。当他们说话时,看上去的确有智慧;可一旦他们在自己的灵里,或在自己里面思考,他们根本就没有智慧;事实上,有时他们甚至像傻子一样胡言乱语,违背他们所说的神性真理去思考。但对那些照着神性真理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这些人在自己里面智慧地思考,也与其他人智慧地交谈。我从灵界上千个经历的例子中得以知道这一点;因为那里出现的事物完全不为自然界的人们所知。我听见那里的许多人说话如此智慧,以至于我以为他们是内层天堂的天使;然而,他们却成为魔鬼,因为他们出于对荣耀的爱而用这些事物充满他们的记忆,却不照之生活。因此,一旦他们回到自己这里,回到自己的生活之爱中,他们就出言反对这些事物,并且疯狂得好像对它们一无所知。这清楚向我表明,几乎每个人都有理解的能力,以便他可以被改造;但不过真理生活的人不想被改造;不想被改造的人逐渐弃绝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一切,过着反对它们的自己的爱之生活,最终接近那些在地狱里,并处于与他自己的相似的爱之人。
由此可见,“把荣耀归给祂”表示照着神性真理生活;如主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所教导的: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成为我的门徒了。你们要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8–10, 14)
这清楚表明,“荣耀神”,或“把荣耀归给祂”是指结出果实。也可参看前面关于荣耀所说的;如“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天使和世人对它的接受(AE 33, 288, 345节);“主的荣耀”在于光照世人和天使,以智慧和幸福赐福他们;这只有通过在教义上,同时在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才能做到。
543.启12:5.“她生了一个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并随之而来的关于真理和良善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并随之而来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男孩子”表示在属灵人里面孕育,并在属世人里面出生的真理。原因在于,在圣言中,“世代和出生”表示属灵的世代和出生,属灵的世代和出生总体上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AR 535节);因为没有别的东西从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中被生出和出生。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AR 533节),所以很明显,“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教义在此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以及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事实上,“教义”是指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把它们都包括在内了。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龙的追随者就站在我周围,怒不可遏地努力吞吃它们,也就是灭绝它们。我被允许讲述这个消息,是因为它确实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的追随者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各个地方。
由于从属灵的婚姻中生不出别的后代,所以男性后代是指在理解力和随之而来的思维中的真理和良善;女性后代是指在意愿和随之而来的情感中的真理和良善;因此,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确认这一点,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看到这一点;诗篇: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勇士手中的箭怎样,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就怎样。(诗篇127:3-5)
弥迦书: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子,要使你秃头,为你剪发,因为他们离开了你。(弥迦书1:16)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是那棵橄榄树的两个儿子,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撒迦利亚书4:3, 11, 14)
耶利米书: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都离我而去,不在了。(耶利米书10:20)
耶利米哀歌:
我的儿子凄凉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 18, 20)
以西结书: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人都分散于四风。(以西结书5:10)
马太福音: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 马可福音13:12; 路加福音12:53)
以西结书:
你拿了我所给你为装饰的金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马太福音: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前面所引用的引文中,“儿子”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真理自身;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 耶利米书3:24, 25; 5:17; 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 何西阿书11:9-11; 撒迦利亚书9:13; 诗篇144:11, 12; 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在这种情感方面的教会,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太多了,若被引用,会占用大量篇幅;“锡安的女儿或女子”、“耶路撒冷的女儿或女子”、“犹大的女儿或女子”、“以色列的女儿或女子”不是指别的。关于“锡安的女儿或女子”所引用的一些经文可参看下文(AR 612节)。谁看不出,所指的,不可能是圣言如此频繁提到的“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实际女儿或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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