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4.“要敬畏神,把荣耀归给祂”表示出于主的神性真理通过照之生活敬拜主。这从“敬畏神”和“把荣耀归给祂”的含义清楚可知:“敬畏神”是指崇敬和敬拜主(参看AE 696节);“把荣耀归给祂”是指照着神性真理,也就是照着祂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荣耀”当论及主时,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诸如在天上的那种圣言;因为这对天使来说是光,通过这光,主显现祂的荣耀。事实上,通过这光,祂赐予聪明和智慧,还在天使眼前呈现出壮丽的物体,这些物体因最珍贵的事物而闪闪发光。这就是主的荣耀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的含义。但仿佛因金子和形式奇妙的宝石而闪闪发光的这一切壮丽事物都是由主照着对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赐予的;因此,天使完全照着他们里面的智慧来看它们,因为它们都是对应。但由于天使照着他们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拥有智慧,所以“把荣耀归给祂”表示照着神性真理生活。
世人以为那些知道神性真理,并出于知识谈论它们的人拥有智慧,从而拥有天堂,哪怕他们没有照之生活。但我可以证明,这些人没有智慧。当他们说话时,看上去的确有智慧;可一旦他们在自己的灵里,或在自己里面思考,他们根本就没有智慧;事实上,有时他们甚至像傻子一样胡言乱语,违背他们所说的神性真理去思考。但对那些照着神性真理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这些人在自己里面智慧地思考,也与其他人智慧地交谈。我从灵界上千个经历的例子中得以知道这一点;因为那里出现的事物完全不为自然界的人们所知。我听见那里的许多人说话如此智慧,以至于我以为他们是内层天堂的天使;然而,他们却成为魔鬼,因为他们出于对荣耀的爱而用这些事物充满他们的记忆,却不照之生活。因此,一旦他们回到自己这里,回到自己的生活之爱中,他们就出言反对这些事物,并且疯狂得好像对它们一无所知。这清楚向我表明,几乎每个人都有理解的能力,以便他可以被改造;但不过真理生活的人不想被改造;不想被改造的人逐渐弃绝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一切,过着反对它们的自己的爱之生活,最终接近那些在地狱里,并处于与他自己的相似的爱之人。
由此可见,“把荣耀归给祂”表示照着神性真理生活;如主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所教导的: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成为我的门徒了。你们要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8–10, 14)
这清楚表明,“荣耀神”,或“把荣耀归给祂”是指结出果实。也可参看前面关于荣耀所说的;如“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天使和世人对它的接受(AE 33, 288, 345节);“主的荣耀”在于光照世人和天使,以智慧和幸福赐福他们;这只有通过在教义上,同时在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才能做到。
339.人们应当相信,也就是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因为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不可见的在祂里面;信一位可见的神,祂是人,同时是神,会进入一个人。信仰本质上是属灵的,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来说,这样的信仰就变成属灵-属世的。因为任何属灵之物若要在人那里成为某种事物,或成为一个实际,都必须在属世之物中有一个接受者,或被接受到属世之物中。裸露的属灵之物的确会进入人,但不会被接受;它就像以太流入流出不会产生任何效果,或说不影响他,为了产生一个效果或影响他,它必须在他的心智中被感知到,并且在被感知到之后必须被接受;这样的接受在人那里是不可能的,除非在他心智的属世层中。而另一方面,纯属世的信仰,或缺乏属灵本质的信仰,不是信仰,只是说服或知识。说服外在上类似于信仰;但由于它的内在里面没有任何灵性,所以它里面没有任何拯救。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仰;这就是阿里乌斯派的信仰,这也是苏西尼派的信仰,因为这两者都弃绝主的神性。不指向某个对象的信仰是什么呢?这就像一个人凝视太空或宇宙,在那里,视线可以说陷入虚空,并迷失;或像一只鸟飞出大气层,进入以太,在那里,它就像在真空中一样停止呼吸。这种信仰在人心智中的停留,可以比作风神翅膀上的风,或流星中的光。它像一颗长尾彗星一样出现,又像它一样划过并消失。
简言之,对一位不可见的神的信仰实际上是盲目的,因为人类心智看不见它的神;这种信仰的光因不是属灵-属世的,所以是虚假的光。这光就像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上看到的光,或烂木头的磷光。从这光中看到的一切,都是虚幻的,表面的东西被误以为是真实的;而事实上,它不是真实的。对一位不可见的神的信仰只在这样的光中发光,尤其当神被认为是一个灵,而灵被认为就像以太时。由此可推知,人看待神,就像看待以太一样;因此,他在宇宙中寻找神;当在那里找不到时,他就相信自然是宇宙的神。这就是今天唯物主义盛行的根源。主说:
从来没有人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还说: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说: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以及:
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此外: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12)
然而,对主神救主的信仰就不同了,因为祂是神和人,能在思维上被靠近和看到。对祂的信仰不是不确定的,而是有一个对象,它从这个对象发出并指向这个对象。一旦被接受,它就是永久的;如当有人曾看见过一个皇帝或国王时,只要他想起这个皇帝或国王,他的形象就会出现。一个人看见这种信仰,就好像看见一朵亮云和云中间的一位天使,这位天使邀请这个人到他那里去,好叫他可以被提升到天堂。因此,主向那些拥有对祂的信仰之人显现;只要人认识并承认祂,也就是说,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恶行善,祂就会接近每个人。最后,主进入人的家,与在祂里面的父一起,在人那里作祂的住所,正如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这些话是在主的十二使徒面前写的;我在写的时候,主差遣使徒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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