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3.启14:7.“大声说”表示劝诫。这从“大声”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是指劝诫,因为它涉及接下来的事,在那里经上说:“他们要敬畏神,把荣耀归给祂。”圣言经常提到“声音或响声”,还提到“大声”;当它来自主,或来自祂的天使或使者时,它表示总体上的神性真理和从主发出的一切,因而表示诫命和训词,从而也表示劝诫和其它事物(参看AE 261, 302, 424, 668, 682节)。因为来自天使的声音不是来自他们自己的声音,而是通过他们来自主的声音。
25.“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出于情感处于对神性真理的理解之人都会承认祂。“目”在灵义上不是指眼睛,而是指理解;因此,“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出于情感处于对神性真理的理解之人都会承认祂,因为唯独他们理解并承认。其余的人的确看见了,也理解,却不承认。故所表示的是前者,就是那些承认的人,因为接下来经上说“包括刺祂的人”,他们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目或眼睛”表示理解(参看AR 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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