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67

867.“因为他们在

867.“因为他们在神的宝座前是没有瑕疵的”表示在天使眼里,他们没有来自邪恶的虚假。这从“没有瑕疵”和“在神的宝座前”的含义清楚可知:“没有瑕疵”是指没有来自邪恶的虚假(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在神的宝座前”是指在天使眼里。“神的宝座”是指天使所在的天堂(可参看AE 253a节)。他们在天堂天使的眼里看上去没有瑕疵,是因为他们被主引导,主不断规定,虚假不可进入他们的意愿。诚然,虚假被允许进入思维,但不会进一步进入,而是从那里被逐出;从思维中被逐出之物不玷污人。但通过他的意愿从那里所取之物会玷污人;因为通过这种方式,它就存在了,并成为他爱的一部分,从而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也深入他的行为;这种东西只有通过生活中认真和实际的悔改才能移除。意愿、爱、生命和行为在行动中为一,由圣言中的“心”来表示;这就是为何那些被主引导,或跟随祂的人是没有瑕疵的。

一个人思想虚假和邪恶是不可避免的,既因为他生在各种邪恶中,也因为如今教会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只是信之教义;与生活分离的信之教义不教导使人的生活可以被改造的真理。然而,那些在主里面的人被保守在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中;诚然,那些处于这种情感的人可能会接受虚假,但不是完全同意地接受,只是以这种方式,并到这种程度:它们与良善及其真理一致。因此,当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遇见任何种类的虚假时,他们在听到真理时,很容易弃绝它们,无论在这个世界上,还是在来世。这就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此,那些处于这种情感的人在聪明和智慧上被完善,直到永远;他们也有理解真理的能力。而另一方面,那些没有处于这种情感的人既拒绝理解真理,也拒绝倾听真理;因此,他们没有理解真理的能力。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普遍经历向我清楚显明了。

由于天堂天使只感知人的爱,情感、渴望和由此而来的快乐,他基于此而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思考,所以当他们在他里面感知到为了生活的功用,也就是目的而对真理的爱时,他们就看不到来自邪恶的任何虚假。他们若偶然看到并非来自邪恶的虚假时,仍知道这些虚假不会造成伤害,因为它们里面没有邪恶。来自邪恶的虚假才是来自地狱的真正虚假;这些虚假是邪恶的形式,因而本身就是邪恶。

至于“没有瑕疵或残疾”,它表示完整而没有瑕疵之物,但在灵义上表示没有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人,都不可靠近祭坛,或进入幔子内,这是被禁止的事之一(利未记21:17–23);经上还禁止用有残疾的牛、牛犊、山羊或羔羊献祭(利未记22:19–25)。圣言的许多经文也提到了残疾或瑕疵,它们都表示各种各样的虚假和邪恶。


诠释启示录 #553

553.“头上戴的像

553.“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表示当进行推理时,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有智慧,并且获胜了。这从“头”和“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智慧和聪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金冠冕”是指胜利的奖赏(对此,参看AE 358节)。仿佛金的“冠冕”表示胜利的奖赏,因为在古代,当君王与敌人交战时,除了当时属于君王的各种标志外,他们头上还戴着金冠冕。原因在于,君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而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争战;因此,这奖赏由“金冠冕”来代表,智慧和聪明本身由戴着冠冕的头来代表。这就是为何殉道者拥有冠冕,他们凭神性真理与来自地狱、源于邪恶的虚假争战,并最终成为胜利者,因为他们甚至战斗到死,他们不怕死。由此可见,“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表示那些系感官人的人因他们所处的虚假说服,觉得自己似乎有智慧,并且获胜了。

由于经上描述了蝗虫,即描述了它们的头、脸、有胸甲的胸、尾巴、头发和牙齿,所以重要的是要知道,它们的头和其余的东西表示什么。在圣言中,“头”表示智慧和聪明,因为它们居于头部;但当论述的是那些因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而没有处于任何智慧和聪明的人时,“头”表示愚蠢和疯狂,因为虚假和邪恶在其中并由此而来。然而,此处论述的是那些感官化,并处于虚假说服的人,故准确地说,“头”表示愚蠢和疯狂,因为这些人视虚假为真理,视邪恶为良善,他们总是出于谬误看到他们所看到的。因此,论到这些人,经上说“它们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以及接下来的其它话,这一切都是源于他们幻想的表象,所以经上说“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这说明这些表象不是真实的,而是虚妄的,或说是假象。事实上,存在于天堂里的一切表象都是真实的,因为它们是对应。属于天使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内层当映入他们的眼帘时,就会披上诸如出现在天堂里的那类形式;它们被称为表象,是因为它们是可见的,说它们是对应和真实的,是因为它们源于创造。但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说服之人所在的一些地狱里的表象则不然;荒诞不经的异象就源于这些说服,其中没有内在真实的东西;因此,如果来自天堂之光的一缕光线照进来,它们也就消失了。此处关于“蝗虫”所描述的这些表象就具有这种性质。关于灵界的表象,无论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0–176节)和前面的解释(AE 369, 395a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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