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6.启14:5.“在他们口中找不出诡诈”表示他们厌恶思想并说服人相信虚假。这从“口”和“诡诈”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思维和由此而来的言语,因而也指说服(对此,可参看AE 580, 782, 794节);“诡诈”是指故意,因而出于意愿的意图去欺骗和误导;因此,故意思想虚假并说服人相信它们,会永远毁灭一个人。“在他们口中找不出诡诈”表示对那些被主引导,或跟随祂的人来说,这些事并不存在。因为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所有在主里面的人都处于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并实行祂诫命的人。由于思想虚假就是反对神性真理,想要说服人相信它们就是反对神性良善,所以他们厌恶如此行。
至于在圣言中,“诡诈(或欺诈、诡计)”表示什么,这可从提到它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随着拿但业来到耶稣这里,耶稣指着他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里面没有诡诈。(约翰福音1:47)
一个“以色列人”表示一个处于仁之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因而表示一个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跟随主,在口中找不出诡诈的“十四万四千人”也是指这些人;故此处的“诡诈”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西番雅书: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作乖僻的事,不说谎言,口中也找不到诡诈的舌头。(西番雅书3:13)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跟“真以色列人”一样,是指那些处于属灵之信的人,因为他们处于仁之良善;“说谎言”表示出于对真理的无知而教导虚假;但“诡诈”表示并非来自对真理的无知,而是来自故意,因而来自欺骗目的的虚假;如恶人的情形。
在以下经文中也是如此:
祂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以赛亚书53:9)
这话论及主。诗篇:
他要救赎他们的灵魂脱离诡诈和强暴。(诗篇72:14)
弥迦书:
富人充满了强暴,其中的居民也说谎言;至于他们的舌头,诡诈在他们口中。(弥迦书6:12)
西番雅书:
他们将强暴和诡诈充满主人的房屋。(西番雅书1:9)
诗篇:
流人血、行诡诈的人必活不到他们一半的日子。(诗篇55:23)
又:
说谎言的,你必毁灭;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强暴和血”表示对真理的扭曲和对圣言的歪曲;“诡诈”表示故意如此行。诗篇:
耶和华侧耳听我这不出于诡诈嘴唇的祈祷。(诗篇17:1)
又:
要谨守舌头不出恶言,谨守嘴唇不说诡诈的话。(诗篇34:13)
约伯记:
我的嘴唇若说罪孽,我的舌头若讲诡诈。(约伯记27:4)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诡诈的舌头啊,要给你什么呢?要拿什么加给你呢?(诗篇120:2, 3)
又:
你向邪恶张开你的口,用舌头编造诡诈。(诗篇50:19)
又:
恶人的嘴和诡诈人的口,已经张开攻击我;他们用撒谎的舌头对我说话。(诗篇109:2)
又:
你的舌头图谋邪恶,好像锐利的剃刀弄诡诈。(诗篇52:2, 4)
耶利米书:
他们各人嘲弄同伴,不讲真理;他们教舌头学习说谎;你的住处在诡诈中间;他们因行诡诈,不肯认识我。(耶利米书9:5, 6)
他们用来说谎和诡诈的“嘴唇和舌头”表示怀有说服人相信反对真理的虚假,并误导人的意图的思维;嘴唇和舌头,与口具有相同的含义。诗篇:
凡耶和华不算为有罪孽,灵里没有诡诈的,这人是有福的。(诗篇32:2)
又:
他口中的话是罪孽和诡诈,他跟明智和善行已经断绝。(诗篇36:3)
约伯记:
说罪孽,说诡诈。(约伯记13:7)
此处“罪孽”是指邪恶,“诡诈”是指由此而来的虚假。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救我脱离诡诈乖僻的人。(诗篇43:1)
又:
就是手洁心清,不把自己的灵魂举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诗篇24:4)
又:
他们倒想出诡诈的言语害地上的安静人,他们大大张口攻击我。(诗篇35:20, 21)
又:
邪恶在其中间,欺压和诡诈不离她的街道。(诗篇55:11)
又:
你践踏所有背离你律例的人,因为他们的诡诈是谎言。(诗篇119:118)
耶利米书:
这人民背道,耶路撒冷长久偏离,他们守定诡诈,不肯回转;我留心听,听见他们说不正直的话。(耶利米书8:5, 6)
在这些经文中,“诡诈”不是指属世意义上的诡诈,而是指属灵意义上的诡诈;属世意义上的诡诈在于攻击别人的欺诈手段和恶意谎言,而属灵意义上的诡诈是指出于意愿的意图,或出于说虚假并说服人相信它们,由此摧毁灵魂的故意目的的思维。
对于这种目的,耶利米书论到先知说:
说假预言的先知,就是预言自己心中诡诈的先知,心里岂不是这样吗?(耶利米书23:26)
同一先知书:
那些先知向你们预言的,乃是虚假的异象和占卜,并虚无的事,以及他们自己心中的诡诈。(耶利米书14:14)
在灵义上,“先知”表示那些从圣言和教义教导真理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圣言本身。因此,在反面意义上,如在这些经文中,他们表示那些教导虚假的人,因而表示那些歪曲圣言真理的人;“他们心中的诡诈”表示故意如此行。
“诡诈”在灵义上是指出于误导人的欲望而对圣言真理的故意歪曲,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
以法莲用谎话,以色列家用诡诈围绕我。(何西阿书11:12)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以色列家”表示教会本身;因此,“诡诈”和“谎话”表示出于故意的目的或意图和欲望说服人相信虚假。
同一先知书:
他们变得像欺诈的弓;他们的首领必因舌头的狂怒倒在剑下。(何西阿书7:16)
诗篇:
他们转身离开,如同欺诈的弓。(诗篇78:57)
他们被比作“欺诈的弓”,是因为“弓”表示两种意义上的争战的教义,即与真理争战的虚假的教义,以及与虚假争战的真理的教义;枪和箭表示用来维持争战的虚假或真理。这就是“弓和箭”的含义(可参看AE 357节)。这一切再次清楚表明,“诡诈”是指灵义上的诡诈,灵义上的诡诈是反对圣言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诡诈,因而是摧毁它们的意愿和欲望。
“诡诈”表示摧毁圣言、教义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因而故意和有意摧毁它们的意愿和欲望,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耶利米书:
他们窥探着,像捕鸟人蹲着等;他们设下圈套捕捉人;笼子怎样装满雀鸟,他们的屋里也照样充满诡诈。(耶利米书5:26, 27)
摩西五经:
人若蓄意反对他的邻舍,用诡计杀了他,你要把他从我的祭坛那里拿去。(出埃及记21:14)
由于这是如此严重的一个罪,所以耶利米书上说:
怀着诡诈做耶和华的工作的,必受咒诅。(耶利米书48:10)
“诡诈”之所以是如此严重的一个罪行,是因为故意和目的属于意愿;凡属于意愿的,都属于这个人自己,被称为他心中的邪恶。事实上,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在属于意愿的同意之前的思维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因为流入思维的东西就像从世界流入视觉的物体,其中一些令人愉悦,一些不令人愉悦;令人愉悦的物体进入他生活的快乐,而不令人愉悦的物体则被抛弃。凡流入属于人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内在视觉的东西,也是这种情况。它若令人愉悦,就进入意愿,并把自己添加到他的生命中;它若不令人愉悦,就被抛弃。
要知道,所有恶人都有通过虚假摧毁天堂和教会的真理的意图和欲望,因而有这样的意愿。原因在于,他们与地狱结合;地狱灵出于自己的爱之快乐燃烧着摧毁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的欲望,并利用最狡诈的手段如此行,他们巧妙设计这些手段,并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来执行;如果我根据经历描述这些手段,它们会填满许多页。这清楚表明,“诡诈”表示总体上意图通过虚假摧毁真理的一切邪恶。另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关于诡诈所说的,即:诡诈摧毁属于人里面的属灵和内在生命的一切(AC 9013节);古人视诡诈、欺诈和伪装为滔天罪行(AC 3573节);当被天使观之时,诡诈的人或骗子看上去就像蛇和毒蛇(AC 4533节);圣言中的“蛇”和“毒蛇”就是指这些人(AC 9013节);在圣言中,“毒液”表示诡诈(AC 9013节)。关于对通过诡计暗中欺骗他人者的惩罚(AC 831, 957–960, 1273节);关于他们的地狱(AC 830—831,947, 4951节)。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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