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5.“这些人是从世人当中买来的,作初熟的果子归与神和羔羊”表示那些在新教会中被主接受的人。这从“被主买来的”、“神和羔羊的初熟果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被主买来的”是指那些从圣言接受教导,尤其关于主的教导,并照之生活的人(参看AE 860节);这些人也被称为蒙主救赎的人;“被救赎的人”是指那些被主重生了的人,他们就是那些跟随主,也就是被主引导的人,刚才论述了他们。“神和羔羊的初熟果子”是指那些把自己给予主,被主接受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属于新教会的人,这一点从他们被称为“归与神和羔羊的初熟果子”明显看出来,因为那些在新教会被接受的人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并照祂的诫命生活。其他人没有被接收到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新教会中,因为那些不这样相信,也不这样生活的人与天堂的生活不一致,也与那里的光不一致,同样与那里的热不一致:那里的光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是一切聪明和智慧的源头;那里的热是神性良善,神性良善是一切爱和仁的源头。人的一切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不仅在他里面,并构成他的生命,还在他外面,并构成他生命的气场。这就是为何天堂照着情感及其思维的多样性而被划分为各个社群。因此,除非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是属灵的,唯独通过承认主并照祂的诫命生活而形成,否则它们不能被允许进入天堂的任何社群,因为它们与其相悖。这就是为何那些不承认主的神性人身,不照着祂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不能与天堂天使结合在一起。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有些人对主的概念和对其他任何人的一样,并生活在当今的信仰中,而当今的信仰是纯思维的信仰,没有任何生活的良善。这些人以为永生只是被允许进入天堂,于是按照他们的愿望,他们被允许进入某个社群;但天堂的光及其光辉一照在他们的眼睛上,他们的视觉,以及他们的理解力就开始完全模糊,他们开始陷入恍惚和愚蠢。当天堂的热吹到他们身上时,他们开始以一种可怕的方式受到折磨,他们的头和四肢开始像蛇一样扭动。因此,他们摔了下去,发誓说,除非他们处于天堂的光和热,否则进入天堂对他们来说就是地狱;他们不知道,每个人都是凭爱及其信,或凭照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和对主的信而拥有天堂,根本不是凭没有信之生活,也就是没有仁爱的信。
现在要用几句话来阐述一下在圣言中,“初熟的果子”表示什么。它们与“头生的”所表相同;但“头生的”论及动物,而“初熟的果子”论及植物。因此,“头生的”是首先出生的,初熟的果子来自首先产生之物;这两者都表示首先形成的属灵良善,属灵良善本质上是源于来自主的良善的真理。其起源如下:人有两种心智,即属世心智和属灵心智。仅从属世心智中产生的,只是邪恶及其虚假;但属灵心智一打开,良善及其真理就得以产生;“头生的”和“初熟的果子”就是指首先产生之物。从属灵心智中出生并产生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主,不来自人,故这些事物被分别为圣归于耶和华,也就是归于主,因为它们是主的,因而是神圣的。由于首先出生或产生之物表示随之而来的一系列中的一切事物,就像一个领袖身后跟着他的人民,一个牧羊人身后跟着他的羊群一样,所以“将头生的和初熟的果子归给主”表示其余的一切也是主的。
不过,为了更清晰地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纯属世心智是照着世界的概念或形象形成的,而属灵心智是照着天堂的概念或形象形成的;还必须知道,除非承认主的神性,并照祂的诫命生活,否则属灵心智不向任何人打开;在属灵心智打开之前,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不会产生。不过,一旦属灵心智打开,这些就会产生,产生之物来自主。因此,首先产生之物被称为神圣,并预示着后来产生的一切事物也都是神圣的。这清楚表明,子宫或母体的打开表示属灵心智的打开。打开子宫或母体的这种含义源于对应关系;因为子宫对应于属天之爱的良善(关于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AE 710d节,以及《属天的奥秘》,4918, 5050–5062节)。
由于这就是“初熟的果子”所表示的,并且收割的事物,如小麦、大麦等等,以及羊毛,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洁净而有用的牲畜也具有相同的含义,所以后者的头生的和前者的初熟果子被归给主。由于大祭司代表主的祭司职分,也就是爱之良善,所以这些事物被归给大祭司;因此,从五谷、酒和油中所产生的一切,都被分别为圣。关于这些初熟的果子,可参看摩西律法中为以色列人所制定的条例;例如,关于一切五谷、油、酒和树上果子,以及羊毛的初产,并羊群和牛群的头生的;它们作为神圣被归给耶和华,又被耶和华归给亚伦,在他之后归给大祭司(出埃及记22:29; 民数记13:20; 15:17–22; 18:8–20; 申命记18:4; 26:1–19);关于庄稼的初熟果子和粮食的初熟果子的节日(出埃及记23:14–16, 19, 26; 利未记23:9–15, 20–25; 民数记28:26–31; 以及别处)。
由此可见,“归与神和羔羊的初熟果子”表示那些将属于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新教会,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并过着一种爱的生活,也就是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属灵心智在这些人,而非其他人里面被打开;因此,其他人不被主引导,或“跟随祂,无论祂往哪里去。”在启示录中,“神和羔羊”是指在神性本身,同时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可参看AE 297, 314, 343, 460, 482节)。
618.“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示除了被主接入这新天堂的基督徒外,来自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都不能理解,从而出于爱和信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这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荣耀,即:祂是天地之神(AR 279, 617节);“学”表示在自己里面从内层感知到,事实就是如此,也就是理解、从而接受和承认;不这样学的人,学了,却没有学会,因为他没有保留下来。“十四万四千人”是指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的人(AR 612节)。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之所以不能学这歌,也就是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吸收了这种观念:有神性的三个位格,它们彼此有别;事实上,三位一体的教义上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尽管那里补充说:这三者为一,然而,他们在思维上仍将神性本质一分为三,而神性本质是无法分割的;由于这个原因,他们靠近父,因为父排在第一位。此外,教会的领袖教导说,他们应祈求父为了子的缘故差圣灵来;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关于三个位格的思维观念被确认了,或说被牢固确立,以至于他们不能认为子是神,与父同等,并与父为一,而是认为子与其他任何人同等,尽管就其人身而言,唯独祂是公义,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由于他们的这种思维观念,他们不能理解主既然生在世上,怎么能成为天地之神,更不用说祂是独一神了,尽管他们听到并阅读了前面(AR 613节)所引用的一切经文,以及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12:4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又: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3, 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还有,祂从耶和华父成孕,因而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路加福音1:34, 35, 38);因此,神性本质本身是祂的;此外在其它地方也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谁都能看出,这些话论及生在世上的主;又如:
祂与父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0:28, 38; 14:6-11)
尽管他们可能听到和读到了这些话,然而,他们仍不能放弃在童年时期所孕育,后来又被老师确认的观念,这种观念如此封闭他们的理性官能,以至于他们不能看到,也就是说,不能理解主的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他们也不能明白,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这人身与父的神性,也就是自成孕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合一,以使得人类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成为可能。这就是主降世并荣耀祂人身的原因,主在约翰福音中充分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一样被扔出去,在火里烧干。(约翰福音15:5, 6)
又:
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所有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 23, 26; 6:56; 以及其它地方)
由此清楚看出,主降世并荣耀祂的人身,其目的是让人们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因此要靠近主。主经常说的话也确认了这一点,即:人们必须相信祂,好得永生(参看AR 553节)。
谁看不出,所有这些话都是主指着在其人身里面的祂自己说的?如果祂的人身不是神性,祂永远不会说,也不可能说,祂在人们里面,人们在祂里面,人们必须信祂,好得永生。“奉主的名求父”(约翰福音15:16; 16:23)意思不是说直接靠近父神,也不是说为了子去求,而是说靠近主,并通过祂靠近父,因为父在子里面,他们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这才是“奉主的名”求所表示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不信子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路加福音:
耶稣说,凡为我名接待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路加福音9:48)
约翰福音: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此外在其它地方,经上也说“奉主的名”(马太福音7:22; 18:5, 20; 19:29; 23:39; 马可福音9:37; 16:17; 路加福音13:35; 19:38; 24:47; 约翰福音1:12; 2:23; 5:43; 12:13; 15:16; 16:23-24, 26-27; 17:6)。至于“神的名”是什么意思,“父的名”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可参看前文(AR 81, 165, 5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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