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62

862.启14:4.

862.启14:4.“这些人是未曾沾染妇女的”表示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真理的人。这从“沾染妇女”的含义清楚可知,“沾染妇女或被妇女玷污和污染”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因为这与行淫和玩弄妓女是一个意思。圣言的预言部分经常提到的“淫行”、“淫乱”和“通奸”表示对属于教会,因而属于圣言的教义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141, 161, 511, 695d, 803a节)。因此,经上补充说“因为他们是童身”,这句话表示他们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经上之所以说这十四万四千人“未曾沾染妇女,因为他们是童身”,是因为这十四万四千人是指所有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不能歪曲真理,因为良善打开属灵心智,而属灵心智接受来自天堂的光,并光照属世心智;因此,当真理出现时,它们就被承认和接受,虚假则被弃绝。对那些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之人来说,情况则完全不同。这些人处于虚假,尽管他们自以为处于真理。因为没有良善的真理既没有光,也没有生命;因此,它们内在可以说是黑的,死的;结果,当被这些人从内在来看待时,它们要么被歪曲,要么被分离或分散,就好像它们不存在,或什么都不是。对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是这样。当这些人出于圣言的字义来说话时,他们不得不说真理,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真理;然而,那些构成字义的事物是真理的表象,因为它们是给简单人和小孩子的,因而适合他们理解。但当一个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从内在检查这些真理的表象,想提取出它们的真正意义或真正真理时,他就会陷入虚假,他通过这些虚假摧毁天堂的真理本身,从而向自己关闭天堂。而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则不然,因为这些人不断被主光照;事实上,对人来说,主流入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但不流入没有良善的真理,因而不流入无仁之信。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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