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2.启14:4.“这些人是未曾沾染妇女的”表示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真理的人。这从“沾染妇女”的含义清楚可知,“沾染妇女或被妇女玷污和污染”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因为这与行淫和玩弄妓女是一个意思。圣言的预言部分经常提到的“淫行”、“淫乱”和“通奸”表示对属于教会,因而属于圣言的教义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141, 161, 511, 695d, 803a节)。因此,经上补充说“因为他们是童身”,这句话表示他们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经上之所以说这十四万四千人“未曾沾染妇女,因为他们是童身”,是因为这十四万四千人是指所有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不能歪曲真理,因为良善打开属灵心智,而属灵心智接受来自天堂的光,并光照属世心智;因此,当真理出现时,它们就被承认和接受,虚假则被弃绝。对那些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之人来说,情况则完全不同。这些人处于虚假,尽管他们自以为处于真理。因为没有良善的真理既没有光,也没有生命;因此,它们内在可以说是黑的,死的;结果,当被这些人从内在来看待时,它们要么被歪曲,要么被分离或分散,就好像它们不存在,或什么都不是。对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是这样。当这些人出于圣言的字义来说话时,他们不得不说真理,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真理;然而,那些构成字义的事物是真理的表象,因为它们是给简单人和小孩子的,因而适合他们理解。但当一个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从内在检查这些真理的表象,想提取出它们的真正意义或真正真理时,他就会陷入虚假,他通过这些虚假摧毁天堂的真理本身,从而向自己关闭天堂。而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则不然,因为这些人不断被主光照;事实上,对人来说,主流入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但不流入没有良善的真理,因而不流入无仁之信。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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