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1.启14:4, 5.这些人是未曾沾染妇女的,因为他们是童身。这些人是跟随羔羊的,无论祂往哪里去。这些人是从世人当中买来的,作初熟的果子归与神和羔羊。在他们口中找不出诡诈;因为他们在神的宝座前是没有瑕疵的。
“这些人是未曾沾染妇女的”表示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真理的人(862节);“因为他们是童身”表示因为他们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863节);“这些人是跟随羔羊的,无论祂往哪里去”表示那些通过承认主的神性人身,通过照祂的诫命生活而与祂结合的人(864节);“这些人是从世人当中买来的,作初熟的果子归与神和羔羊”表示那些在新教会中被主接受的人(865节)。
“在他们口中找不出诡诈”表示他们厌恶思想和说服虚假(866节);“因为他们在神的宝座前是没有瑕疵的”表示在天使眼里,他们没有来自邪恶的虚假(867节)。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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