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9.“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只有在那些处于来自仁的信,或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中间才有可能。这从“新歌”和“十四万四千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新歌”是指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参看AE 857节);“十四万四千人”是指所有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因而处于来自仁的信之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参看AE 430节)。所有支派中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人”是指这些人,这一点可从对第7章的解释清楚看出来,那里论述了每个支派中受印的“一万二千人”和所有支派中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人”;这表明,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及其神性人身,因而在那些在最后审判之时与恶人分离,被主提入天堂并得救的人当中的人。因为如前所述,这一章论述了在最后审判之前,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因此,所有支派中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人”是指与恶人分离的善人。
由此明显可知,“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这句话表示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只有在那些处于来自仁的信,或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中间才有可能。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在其他人当中是不可能的,因为其他人不能接受来自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来自主的流注。事实上,主流入每个人的生命;天堂的生命来自爱或仁,也就是来自良善;爱或仁的品质由真理形成。人的生命由此而来;因此,除了来自仁的信的生命,或来自良善的真理的生命外,其它生命都不接受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流注,因而不从心里承认并称谢主。与仁分离之信的生命,或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生命是一种纯属世的生命,这生命既不接受,也不能接受来自天堂的任何东西,因为出于这种生命与天堂交流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与天堂的交流唯有通过也被称为仁爱的属灵之爱,也就是通过照着来自圣言的真理生活才有可能;而这种生命在那些将信与仁分离,相信唯信得救,也就是因与善行分离的信得救的人中间是不存在的。既然“十四万四千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或处于来自仁的信之人,那么明显可知,为何只有他们能学这歌,也就是说,能从心里承认并称谢主,即:祂是唯一的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
806.“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 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这是因为“伸冤”表示报应。“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AR 327, 684节),在此表示向“祂仆人”所指的主的敬拜者施暴。他们通过把对主的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并禁止阅读圣言而向这些人的灵魂施加伤害和暴行。经上论到主说,祂为其仆人的血伸冤或报仇,就好像是祂出于报复或报仇而如此行;但这仍不是出于报复或报仇,就像不是出于怒气和愤怒一样;然而,在圣言的许多地方,这些都被归于主(参看AR 525, 635, 658, 673节)。当恶人与善人分离,并被扔进地狱时,如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日的情形,发怒和报仇就论及主;因此,这日被称为“忿怒的日子”,同样被称为“忿怒”,也被称为“报仇之日”;并不是说主发怒和报仇,而是说恶人向主发怒,对祂充满报复。这就像犯罪分子在判刑后迁怒于法律,报复法官一样;但法律不发怒,法官也不报复。
在以下经文中,“报仇”(或报复、复仇)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的;以赛亚书: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此处经上论述了主和最后的审判。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又: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必来施行神的报应,祂必拯救你们。(以赛亚书35:4)
路加福音:
这些是报仇的日子,要使经上所写的一切都得应验。(路加福音21:22)
此处经上论述了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时代的完结。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宣告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1, 2)
耶利米书:
我的灵魂岂不为此复仇呢?(耶利米书5:9, 29)
以赛亚书:
我要向巴别报仇,一个人也不宽容。(以赛亚书47:3)
耶利米书:
耶和华定意攻击巴别,将它毁灭,因这是耶和华报仇,就是为自己的殿报仇。(耶利米书51:11, 36)
申命记:
你们列族,祂的百姓啊,要歌唱;因祂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报应祂的敌人,赎祂的地、祂的百姓。(申命记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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